桦甸市公安局
关于征集“朱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线索的
公告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由桦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已依法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向社会征集朱某某犯罪线索,特公告如下:
犯罪嫌疑人朱某某在其所经营的“东方钟表城”(桦甸市仿欧街中段)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阿玛尼”“DW”品牌腕表。截至目前,仍有被害人未到公安机关报案登记,为查明案件,依法打击犯罪,请2018年12月至2022年11月期间在“东方钟表城”购买过“阿玛尼”“DW”牌腕表的被害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到桦甸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举报和配合取证。
望相互转告周知。请相关被害人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电话:
郝警官:15144359898
朱警官:17604323627
特此公告
桦甸市公安局
2024年9月23日
-END-
终审 | 焦 扬
复审 | 刘 刚
初审 | 刘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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