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制度设计,可以为年老后的城乡居民保驾护航。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响应云南省人社厅号召,真诚呼吁广大群众为安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代言,关心您身边的亲戚、朋友和老乡,引导他们早参保、选高档、按年缴、长缴费,实现养老有保障。
一、参保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范围,具有安宁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在安宁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参保手续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村(社区)办理参保手续。
三、参保缴费档次
未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等缴费困难群体,继续保留100元的缴费档次。
安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咨询请联系安宁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咨询电话:0871-68690298
办公地址:安宁市宁湖大厦主楼508室
来源: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杨紫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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