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F车主,新功能全省通用!

政务   2024-10-05 16:38   江苏  
今天是国庆假期第5天
假期已过大半
不少小伙伴已经开始返程
目前
全市高速公路总体运行平稳
通行秩序良好
但部分路段车流量较大

有阶段性车多缓行情况

▲10月5日10时40分沪苏通大桥由北往南方向路况


▲10月5日11时左右,苏通大桥由北往南方向路况


▲10月5日10时50分左右G15沈海高速海安段由北向南方向路况


▲10月5日11时10分左右崇启大桥路况


【江苏高速路况】截至10月5日16:00,全省高速公路总体运行平稳,通行秩序良好。受假期返程影响,部分路段车流量较大,有阶段性车多缓行情况。

一、流量较大路段如下:  

1、由北往南方向:江阴大桥,沪苏通大桥,苏通大桥,G2京沪高速高邮、广靖锡澄段,G15沈海高速盐城、如皋段,G1515盐靖高速溱潼段,G1522常台高速苏州段,G25长深高速常州段,S19通锡高速南通段,S39江宜高速常州段,S49新扬高速淮安、扬州段。

2、由西往东方向:G42沪蓉高速常州、无锡段,G4221沪武高速无锡、苏州段,S58沪常高速镇江段。

二、管制措施:

G2京沪高速宝应、宝应北、宝应南、界首、高邮、沭阳往上海方向,G15沈海高速连云港西、罗阳、连云港北、兴桥、射阳西、赣榆双向,G1515盐靖高速溱潼双向,G1516盐洛高速泗阳、凌桥双向,G25长深高速大浦、赣榆南、花果山机场站双向,S21盐射高速黄沙港、射阳、合德双向,S49新扬高速陈集、刘集往扬州方向、蜀冈收费站往扬州、安徽、润扬大桥方向入口临时关闭。
警方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规、谨慎驾驶
如遇拥堵
耐心等待
服从现场交警指挥管理
关注交管部门发布的及时路况信息

当返程高峰遇到轻微碰擦
如何线上处理交通事故?
国庆返程
路上车流明显增加
小剐小蹭、追尾等轻微事故发生的
风险加大
若发生交通事故
如何快速撤除事故现场?
交警蜀黍告诉大家
轻微交通事故不用等
“事故视频快处”轻松搞定

轻微交通事故视频快处是基于视频通话服务研发的事故视频远程快处系统。

2024年,江苏省公安厅在全省全面推行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视频快处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今年以来,全省通过视频快处方式累计处理交通事故80.3万余起。
当事人只需一键报警,建立视频“线上见面”配合现场取证,由后台警员实时固定证据、采集信息,系统自动核验人、车、保险信息,民警在线定责后,短信告知当事人并推送电子责任认定书,当事人收到责任认定后即可一键理赔,轻松完成交通事故全流程快速处理,实现快处快撤,做到事故处理“掌上”办结、事故纠纷“指尖”化解


受理时间和适用范围

受理时间

7:00-19:00

适用范围

(一)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和人员轻微伤的,机动车方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应当承担事故责任的。


(三)机动车发生单方事故造成他方财产损失,有物损负责人在现场的

事故发生后

首先做好事故现场安全防护

确保自身安全

接下来如何使用

方式有两种!

进入方式一:“江苏交警”微信公众号




1、关注“江苏交警”微信公众号,点击【视频快处】菜单栏。

2、输入您的手机号,点击下一步,精准定位您要处理的事故地点后,点击【视频报警】。

进入方式二:“交管12123”APP进入




1、打开“交管12123”APP(未下载注册的,可扫描二维码下载注册)。

2、选择首页左上角的【事故视频快处】,进入【视频报警】界面。

【视频报警】后如何操作?

当事人点击视频报警后等待交管部门后台警员接听,接听后进入视频通话。在警员指导下,完成现场安全防护、损伤情况确认、现场信息采集。

事故认定如何查询?

事故提交定责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网办进度】查看事故处理进度;完成事故责任认定后,将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当事人,当事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查看事故责任及电子文书。

(手机短信)

(交管12123查看)


当然可不是所有交通事故

都能够使用视频快处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适用视频快处方式

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等待民警到场处理



(一)机动车无号牌,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源体等危险物品的;

(三)机动车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无物损负责人在现场的;

(四)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六)驾驶人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有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七)事故当事人伤势较重的;

(八)事故涉及四方(含)以上当事人的;

(九)驾驶人有故意行为的;

(十)驾驶人逃逸或者离开事故现场的;

(十一)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十二)事故当事人坚持要求民警到场处置的;

(十三)依照有关规定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的其他情形。


具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之一,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当事人可以在报警后,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停车位置,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等候处理。

虽说功能使用方便

但假期出行

切记安全第一


来源:南通公安、@江苏交通、江苏交警

南通发布
发布政务信息、城市形象宣传信息、各类服务社会的民生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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