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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晚,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锦港”或“锦州港”,600190)发布《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被刑拘的高管
2024年10月27日,ST锦港收到公安机关及相关人员家属通知,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锦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李挺、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等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原公司董事鲍晨钦、副总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长徐健被取保候审。
相关案件的具体情况尚待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成能够正常履职,公司已对刘辉、李挺负责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妥善安排。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依法履职,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进行。
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ST锦港还发布了《关于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ST锦港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刘辉的辞职报告,刘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和公司总裁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所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刘辉同时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锦州港”变更为“ST锦州”
此前,5月31日,锦州港收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载明锦州港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四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逾86亿元。根据退市新规,锦州港触及新增的财务造假相关规则,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情形,A股股票简称将由“锦州港”变更为“ST锦港”,此外,锦州港及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6人(徐健、刘辉、鲍晨钦、李挺、宁鸿鹏、曹成)将被处罚,拟罚款金额合计达2300万元,徐健、刘辉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违法行为恶劣,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徐健、刘辉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ST锦港至今没有发布半年报,ST锦港原定于2024年8月30日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延期至8月31日披露。
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半年度报告,ST锦港股票已于2024年9月2日开市起停牌。若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无法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4年9月14日、10月9日、10月23日,ST锦港分别披露了《关于定期报告披露进展暨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ST锦港表示,截至10月23日,公司自查整改工作尚在进行中。董事会及经营层正在进一步完善半年报相关信息,全力推进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监事会在此期间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全力督促董事会、经营层有效履职,加快半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公司将争取尽快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审议,并及时对外披露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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