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从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充分发挥监管执法“打非治违”震慑作用,警示各生产企业以案为鉴、以案为戒,主动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将近期县应急管理局查处的4起烟花爆竹领域突出问题予以曝光。
案例一:上栗县某龙引线制造有限公司违规生产作业案。
基本情况:
近日,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对上栗县某龙引线制造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通过视频监控回放发现,2024年11月1日03:15和2024年11月6日07:54,93#湿法包引车间员工擅自遮蔽视频监控,逃避监管,以上行为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处理结果: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现场责令该企业暂时停产停业并立案调查,拟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二:萍乡市某金山出口花炮厂超量、违规生产作业案。
基本情况:
近日,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对萍乡市某金山出口花炮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缺失。一是违规作业。通过视频回放显示,2024年11月5日03:19,员工进入81#烘干房前未充分释放静电、未提升作业环境的湿度,并将铁质手推车推进烘干房内作业;11月5日02:40,100#亮珠包装车间员工将5框亮珠存放在通道上未及时中转。二是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通过视频回放显示,2024年11月5日04:19,95#机械造粒车间药物超量,将2桶烟火药存放在通道上。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现场责令该企业暂时停产停业并立案调查,拟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三:上栗县某鹏出口花炮厂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超量违规生产作业案。
基本情况:
近日,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对上栗县某鹏出口花炮厂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员履职缺失。一是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79#亮珠库限量500kg,实际存放约975kg;80#亮珠库限量500kg,实际存放约1275kg;82#亮珠库限量500kg,实际存放约945kg;54#筛选中转限量100kg,实际存放约285kg。二是将氧化剂、还原剂同库储存。57#原材料中转库内氧化剂与还原剂混存;72#化工原材料库内氧化剂与还原剂混存。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上述隐患属于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现场责令该企业暂时停产停业并立案调查,拟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案例四:上栗县某宇烟花制作有限公司违规生产作业案。
基本情况:
近日,上栗县应急管理局对上栗县某宇烟花制作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重失职,现场管理混乱。一是违规作业。134#原料中转库内,氧化剂、还原剂混存;在152#烘干房路口,员工转运亮珠时人员交叉作业;112#机械压药车间工作台摆放不合理,造成机械压药时人、机不能有效隔离;33#钻孔安引车间内存放内筒。二是防静电措施不到位。125#、127#、129#、131#等装药车间员工使用不导电塑胶手套,且未及时释放人体静电;药物线通道增湿喷雾系统设置不足。三是擅自改变工(库)房用途。通过视频回放显示,11月6日06:20,作业人员在150#机械压药车间进行亮珠包装;114-1#机械装/压药车间改变工艺流程,在药柱生产线上进行喷花类产品装药。四是工(库)房实际滞留、存储药量超过核定药量,35#引线中转库超量,限量100kg,实际存放约200kg;23#装黑火药车间超量领用黑火药,限量8kg,实际约16kg。根据《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处理结果:
上栗县应急管理局现场责令该企业暂时停产停业并立案调查,拟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上栗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