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17日,第二届湘赣边区域医保合作交流推进大会在铜鼓县召开。我省九江市、萍乡市、赣州市、宜春市、吉安市与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岳阳市、郴州市等10个设区市(以下简称赣湘10设区市)医保局签订深化赣湘10设区市医疗保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此次推进会上,赣湘10设区市的26个县(市、区)医保局表示,基于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参保缴费信息跨省查询、定点药店结算互通、医疗费用数据共享、异地就医监管协查、医疗机构合作交流等方面推出更多更实举措,推动湘赣边区域医保合作向多样化合作机制迈进,让湘赣边区域参保群众享受更多医保发展红利。
合作协议明确,将扩大赣湘两省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病种范围,在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门诊慢特病病种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根据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工作部署,经赣湘两省医保部门协商,进一步探索新增两省门诊慢特病跨省费用直接结算病种。同时,实现参保缴费信息跨省查询。今年底前,力争实现赣湘10设区市相关县(市、区)至少两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直接结算互通范围。
根据合作协议,按照国家医保局跨省异地就医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将赣湘两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就医地统筹区病组/病种分值支付方式改革范围,就医地统筹区医保部门在已开展病组/病种分值支付方式改革的基础上,将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统一纳入本统筹区病组/病种分值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就医地统筹区病组/病种分值付费,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购买性杠杆作用。
为守好群众“看病钱”“救命钱”,携手打击欺诈骗保,合作协议明确,赣湘10设区市建立健全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数据分析通报共享制度,同时,健全跨统筹区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管理协作机制,对跨统筹区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及手工报销中的疑似违规费用,参保地统筹区医保部门要及时与就医地统筹区医保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提出协查申请,就医地统筹区医保部门要及时响应,认真核查,及时反馈,建立健全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闭环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