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8时9分许,薛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柳林县贺昌大街石家沟红绿灯路口左转弯时,闯红灯与由西向东卫某驾驶的晋JD***19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薛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薛某虽然在本起事故中受伤,但因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
2024年11月13日8时9分许,薛某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柳林县贺昌大街石家沟红绿灯路口左转弯时,闯红灯与由西向东卫某驾驶的晋JD***19号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薛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薛某虽然在本起事故中受伤,但因未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负本起事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