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5年节假日放假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的通知

文摘   2024-12-31 13:34   新疆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412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少数民族习惯节日放假办法的决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74号),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5年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和冬夏季作息时间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节假日放假安排

(一)元旦:11日(周三)放假1天,不调休

(二)春节:128(农历除夕、周二)24(农历正月初七、周二)放假调休,共8天。126周日)、28日(周六)上班。

(三)肉孜节:331(周一)少数民族习惯节日肉孜节,329日(周六)至31日(周一)放假,共3

(四)清明节:44(周五)至6日(周日)放假,共3天。

(五)劳动节:51(周四)5(周一)放假调休,共5天。27日(日)上班。

(六)端午节:531(周六)至62日(周一)放假,共3

(七)古尔邦节:66(周五)少数民族习惯节日古尔邦节,66(周五)10(周二)放假,共5天。

(八)国庆节中秋节:101(周三)8(周三)放假调休,共8天。928日(周日)、1011日(周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方面突发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二、冬夏季作息时间安排

(一)夏季作息时间:202551日起实行夏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

(二)冬季作息时间:2025101日起实行冬季作息时间,上班时间为: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

(以上可在各新闻媒体播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1224日  



监制丨李小燕

审核丨吴春萍

责编丨周映彤

编辑丨特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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