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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横沥公安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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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勤务:10人,男性,身高168cm以上,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一)报考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至2024年10月31日;
4.体重指数(BMI)原则上在18.5至23.9之间(=体重(kg)÷身高(m)²),健身体质等特殊情形可适当提高上限;
5.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及身体缺陷;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能服从单位岗位调配,能适应日常警务化管理、常态化体能训练,具备紧急召回、参加日常24小时轮班轮值、夜班、出差执勤工作的条件;
7.烈士、因公牺牲民(辅)警的配偶、子女优先招聘;
8.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或警察类、体育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及有摩托车驾驶证、熟悉电脑应用操作的优先考虑。
(二)以下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
5.因吸食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等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党籍、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一)辅警薪酬包干经费平均约9.1万元/年(岗位不同,待遇不同,含单位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部分、个人缴纳的社保、住房公积金部分等)。
(二)单位统一发放辅警制式服装。
(三)单位统一购买团体意外险。
(一)《横沥公安分局辅警录用审批表》一式一份(现场报名时派发、填写);
(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4份,户口本原件及家庭主要成员户口本复印件1份;
(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到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中专学历由当地人社局或教育局出具证明,证明需留下出具方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学位证、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近期白底正面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
(六)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七)个人信用(征信)报告;
(八)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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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携带应聘相关材料前往报名地点为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西路417号)一楼辅警办公室现场报名。(联系电话:23087021联系人:吴黄焕),满额即止。
(二)资格审查
分局招聘部门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发现隐瞒有关信息或提供虚假资料者,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后退还证件原件,复印件恕不退还。
资格审核通过后,组织招聘对象进行笔试、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当日须携带运动装备(运动服、跑步鞋),确保体能测试安全顺利开展。
(一)笔试:招聘小组将电话通知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笔试。
(二)面试:笔试合格者招聘小组将电话通知合格人员参与面试。
(三)体能测试:招聘小组将电话通知入围人员参加体能测试。男性体能测试三项:纵跳摸高、长跑1000米、4×10米往返跑;女性体能测试三项:仰卧起坐、长跑800米、4×10米往返跑,相关测评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四)政审考察:体测合格后,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相关规定,对拟招聘考察人选本人及其主要家庭成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廉洁自律、违法犯罪等方面进行考查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五)体检:所有程序合格后,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验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招聘的,按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结果公示:根据政审考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予以公示。
(七)签订劳动合同、岗前培训: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将组织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开展岗前培训,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横沥公安分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统一训练、统一使用、统一管理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工作岗位安排的不予录用。
本公告由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负责解释。
东莞市公安局横沥分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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