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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
一批新规开始施行
涉及火车票报销、房贷利率、
电动自行车上牌等方面
往下看,一起了解↓
01
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旅客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可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单位可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单位既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
02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11月1日起施行,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故意传播有关突发事件的虚假信息。国家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应当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等群体给予特殊、优先保护。
03
04
取消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
最短为一年的限制
1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浮动利率房贷,与除房贷之外的其余浮动利率贷款保持一致,可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确定重定价周期。
05
无有效认证证书
电动自行车不能上牌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11月1日起施行。公安交管部门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06
电动自行车锂离子电池
强制性国家标准正式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11月1日正式实施。
《技术规范》规定了6项单体电池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22项电池组的测试项目,包括标志、静电放电、过放电、过充电、温度保护、外部短路、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绝缘电阻、挤压、加速度冲击、振动、自由跌落、提把强度、阻燃性、低气压、过流放电、温度循环、浸水、盐雾、湿热循环、热扩散。
07
北京居民社区等区域
可设立自助售药机
《北京市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助售(取)药机管理暂行规定》11月1日起执行,明确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依托下辖连锁门店在大型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大型购物中心、酒店宾馆、居民社区、社区医疗机构、乡镇(村)卫生服务中心等区域设立自助售药机。
08
上海住房公积金
租赁提取额度提高
上海市《关于优化本市住房公积金租赁提取业务相关事项的通知》11月1日起施行,明确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依法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09
云南不得询问
女求职者婚育情况
《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11月1日起施行,明确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个人基本信息外,不得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