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宁政发〔2024〕1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9项)和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共计26项),其中吴忠市入选传统音乐1项、传统舞蹈2项、传统技艺7项、传统医药1项、传统戏剧1项、曲艺1项、传统美术2项共计15项。以下为文件全文:
编辑:张敏佳
初审:孟宪宁
复审:程艳红 郭小妹
终审:吴 灵
4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宁政发〔2024〕16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确定的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39项)和第七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项目名录(共计26项),其中吴忠市入选传统音乐1项、传统舞蹈2项、传统技艺7项、传统医药1项、传统戏剧1项、曲艺1项、传统美术2项共计15项。以下为文件全文:
编辑:张敏佳
初审:孟宪宁
复审:程艳红 郭小妹
终审:吴 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