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杉阳中队
在开展冬季整治行动中
连续查获3起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现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能引以为戒
2024年12月20日15时51分,万某某驾驶云LXXRXX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岩洞公路K0+100米(西边路段)处时,因实施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核载7人,实载9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杉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万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驾驶证记3分。
2024年12月20日15时32分,苏某某驾驶云L0FXXX号正三轮载客摩托车行驶至岩洞公路K0+100米(西边路段)处时,因实施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的违法行为(核载3人,实载4人),被永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杉阳中队执勤民警查获,民警依法对苏某某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的罚款。
安全不能“挤一挤”
无论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都不能对超员行为漠然视之
都应当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拒绝驾乘超员车
图 文:杨宏郭
编 辑:常杨涓 陈晓丽
审 核:马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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