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员:
根据《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普洱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普洱市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等规定,普洱市2025年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对象
二、开展时间
三、缴存基数下限调整
四、办理渠道
五、相关要求
六、咨询部门及联系方式
来 源丨“普洱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