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南京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工作的通知

政务   2024-10-12 15:32   江苏  


为进一步加快培育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储备,根据工作安排,现组织开展南京企业技术中心入库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培育类型

南京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库类型包括:工业类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及软件服务类企业技术中心两类。

入库条件

(一)工业类:

(1)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我市列入政府统计部门名单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依法不入规统计的企业除外。

(2)企业在行业中具有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3)企业具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400万元。

(4)企业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二)技术及软件服务类:

(1)申报单位原则上为我市列入政府统计部门名单的规模以上企业,其中软件企业须在我市软件产业统计分析平台上登记填报数据。依法不入规统计的企业除外。

(2)企业具备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市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技术服务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在5000万元以上;软件企业软件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低于40%。

(3)技术中心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我市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企业每年研发经费支出不低于400万元,企业研发设备和工具软件原值不低于200万元。

(4)企业拥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30人。

已建有市级(含)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无需申请入库。

申请材料

申请入库需要提供: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2)、经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二维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统计部门系统中直接导出的607表。

入库流程

1.企业申报。10月30日前,企业登录“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网址:https://gxj.nanjing.gov.cn/),在“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企业运行监测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填报申请材料。填报账号: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初始密码:Chushi@1234。


2.区级审核。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照企业基本条件、材料规范性、企业信用等开展网上审核。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11月8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并提交,同时将推荐情况及申报企业汇总表(附件3)正式行文上报至我局。

有关要求

1.企业在入库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骗取资格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申请资格,自撤销之日三年内不再受理入库申请,相关违诺信息也将录入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2.在库企业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问题或产生严重失信行为等情形的,将撤销其在库资格。

联系电话:



科技创新处 68788853

附件:



1.各区、开发区联系方式

2.企业入库申请表

3.申报企业汇总表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0月11日  


温馨提示:

查看附件,请访问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或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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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杨凯逊

审核:吴小云

发布:梁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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