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火岁月丨雷锋的军旅生活

政务   2025-01-09 16:45   辽宁  


第四十三期

雷锋的军旅生活

1960年

雷锋二十岁



7月8日

为表彰他在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中,圆满完成任务获得优良成绩,所在部队为他记三等功1次,颁发了三等功奖状,沈阳军区政治部给他颁发了三等功喜报。

中国人民解放军7343部队授予雷锋的三等功奖状。


7月10日

连长李超群、指导员高士祥为他出具授予上等兵军衔评定意见。在“授予上等兵军衔名册上,连队对雷锋军衔评定的意见及理由是:该同志自入伍以来工作一贯积极,踏踏实实,服役态度端正,政治思想进步,学习虚心,学习上能勤学苦练,个人利益能服从整体利益,工作上不怕困难。可提为上等兵。


7月12日

被授予上等兵军衔。工程兵工兵第十团后勤处处长兰书玉、协理员邓廷琪,在名册上为雷锋签署了“批准授予上等兵军衔”的意见。


7月19日

在锦州参加军区体操比赛,获得三级运动员称号,并拍照留影。

雷锋参加沈阳军区体育比赛的纪念照。


8月1日

主动出车运草袋送到工地。


8月3日

带病与战友们一起抗洪抢险,受到团党委的奖励。


8月20日

在日记中写道:……有些人说我是“傻子”,是不对的。我要做一个有利于人民,有利于国家的人。如果说这是“傻子”,那我是甘心愿意做这样的“傻子”的,革命需要这样的“傻子”,建设也需要这样的“傻子”。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我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

1960年8月20日雷锋日记手稿。


8月28日

了解到辽阳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水灾,给辽阳市委寄去了100 元钱,支援灾区发展生产并给辽阳市委写了一封信:我看到最近以来,辽阳遭受了百年没有过的大洪水的侵袭,因此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受到了很大的损失。现在国家和人民有困难,我是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我一定要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来支援灾区人民。


9月6日

收到辽阳市委的感谢信。

辽阳市委写给雷锋所在部队的感谢信。


9月14日

工程兵工兵第十团政治处整理出“雷锋同志模范事迹材料”。送给雷锋本人看时,雷锋划掉“雷锋同志模范事迹材料”这一标题,改写成“解放后我有了家,我的母亲就是党”。


9月24日

撰写通讯《积少成多滴水成河——记傅长奇爱护国家财产的事迹》,在抚顺钢厂厂报《红星报》上发表。


来源:中国雷锋网-湖南雷锋纪念馆

撰稿:赵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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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许博  刘亮亮
编审:付晓辉  韩盛  赵胜利
编辑:袁思雨
刊期:总第35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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