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社会效益优先:
文物利用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发挥文物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
利用文物资源,提供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产品与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
加强对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和革命传统的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科学合理利用:
博物馆展览: 将文物展示给公众,普及文物知识,提升公众的文化素养。
科学研究: 利用文物进行科学研究,推动相关学科的发展。
文化创意产业: 将文物元素融入文化创意产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旅游利用: 合理开发文物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社会教育: 利用文物开展社会教育活动,提升公众的文化自信和历史自觉。
3. 因地制宜:
文物利用要因地制宜,根据文物的具体情况和特点,制定合理的利用方案。
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的文物利用模式,推动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
4. 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和利用,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
5. 国际合作:
推进文物利用的国际合作,促进人类文明交流互鉴,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1. 开放文物单位:
2. 促进社会效益:
3. 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4. 鼓励地方探索:
5. 注重可持续发展:
1. 鼓励发展文化旅游:
2. 限制过度商业化:
3. 强调保护优先:
4. 推动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