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再现
昨日19时17分
交警四大队民警正在莱山区莱源路
一处交叉路口执行夜间勤务
发现一辆黄色的私家车
正由西向东开进路口
当看到路口警车上的警灯耀眼闪烁后
一下子就不敢前行了
执勤民警见状
随即上前叫停车辆进行检查
当民警拉开车门
中年男子身上散发出阵阵酒味
经过测试后
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7mg/100ml
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据驾驶员刘某交代
他曾因为酒驾被警方查处过
后经过民警系统查询
刘某曾在2014年
就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一次
算上这次
刘某涉嫌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这次
刘某将会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且会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以下
罚款1000元的处罚
面对处罚,刘某后悔不已
都是侥幸心理惹出的祸
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
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
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
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
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二次酒驾”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
驾驶证还将被吊销
涉嫌危险驾驶的
法院在判处时也会从重处罚
酒驾猛于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