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蠡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素杰主持会议,副主任魏彦茹、张洪涛、边永、党组成员李光出席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审议通过了《蠡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通过了出席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议程;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会议日程(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建议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常务主席主持主席团会议分工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建议名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审议通过了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确定2025年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办法(草案);讨论通过了列席、邀请列席人员名单(草案)和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议决定,蠡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1月14日至1月15日在中泰开元名庭酒店召开。 县委常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独宇明、县法院院长张力、县检察院检察长许永胜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