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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发(2017)》(国统字第〔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小微企业当年(申请资格审核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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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贷款期限及贷款额度。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
(二)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对已按期还款的小微企业,可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经重新审核满足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等条件后,可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三)贷款贴息。2023年2月6日起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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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向当地就业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二)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现场调查;
(三)县审贷委员会复审审定,并将相关资料报创业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
(四)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现场取证调查复审;
(五)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担保承诺函,经办银行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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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营业执照;
(二)法人身份证明;
(三)税务登记证;
(四)新招录人员证明材料及当地就业服务中心要求提供的资料;
(五)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咨询电话:
资中县就业创业服务 0832-5522356
申领条件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申请人征信记录中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无其他贷款。
补贴标准
(一)贷款期限及额度。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为30万元。
(二)贷款次数。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可继续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但累计次数不得超过3次。
(三)贷款贴息。2023年2月6日起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BP以下的利息,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
申报流程
1、申请人向所在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由镇便民服务中心审核审批后交县(市、区)就业服务中心;
2、县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人员现场调查;
3、县审贷委员会复审审定,并将相关资料报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
4、担保公司和经办银行现场取证调查复审;
5、担保公司向经办银行出具《担保承诺函》,银行放款。
提供资料
1、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从事种植、养殖的提供土地、山林、荒滩、水面等承包租赁合同;
5、经办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咨询电话:
资中县就业创业服务 0832-552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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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便民服务中心
电话:0832一5200172
地址:新桥镇兴隆街社区兴学街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