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0日晚间,*ST贤丰(股票代码:002141)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62024026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 年 9 月 6 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次立案调查的原因尚不明确。此前在2024年5月16日,*ST贤丰曾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警示函,2024 年 4 月 26 日,贤丰控股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因子公司成都史纪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不当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及虚增收入,导致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不准确。广东证监局认为贤丰控股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涉及的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业绩方面,*ST贤丰上半年实现营收2855.91万元,同比下滑35.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4.37万元,同比增长122.98%。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暂定:于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4月26日之间买入*ST贤丰,且在2024年4月27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贤丰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参与索赔诉讼请准备以下材料:
1、去证劵公司打印对账单原件。
打印股票交易对账单时的注意事项:帐单原件需要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有股东姓名,股东身份证号码,股东证券账户号码,买卖股票的时间、价格、证券代码、股数、佣金印花税等信息,现在还持有这只股票的投资者必须打出库存股的情况。
2、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卡复印件和证劵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或者将诉讼材料寄送至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 张云律师 收
江苏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99号长江贸易大楼22楼
电话咨询: 18951710962 19895879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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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代理费用
我们采取风险代理,前期股民不用支付律师费,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已经胜诉证券诉讼:
上实发展索赔已有一审胜诉判决 诉讼时效所剩不多 亏损投资者抓紧索赔
收到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含事先告知书)的上市公司股票:
易事特、ST凯撒、广电网络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雷股(短期内务必回避!)
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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