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青耘八桂”电商助农
直播大赛(贺州赛区)暨富川脐橙
网络销售活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进一步激励引导全区广大团员青年在乡村振兴大舞台上建功立业,引导八桂团员青年运用电商、直播等方式,助力乡村农产品上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在做好名优农产品宣传、打造名优产品库的同时为乡村振兴培养输送青年人才,着力打造提升“青耘八桂”电商助农品牌,构建“青耘八桂”电商助农长效机制。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
共青团贺州市委员会
广西青年创业创新协会
广西青年企业家协会
中共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贺州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共青团富川瑶族自治县委员会
富川瑶族自治县电子商务发展中心
(四)特邀单位
共青团肇庆市委员会
肇庆市青年企业家协会
时间:2024年11月9日09:30—12:00
地点: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广场、广西农垦国有立新农场
(一)参赛的团队及个人可在10月30日起扫码进入推文下方小程序报名或填写《2024年“青耘八桂”电商助农直播大赛(贺州赛区)暨富川脐橙网络销售活动报名表》(见附件),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即参赛队伍领队人员的身份证照片(正反两面)发送到指定邮箱:fcgqt2322@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24时,参赛队伍需对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参赛队伍可以由个人或多人组成,每支参赛队伍成员不超过5人,用于直播的账号不超过5个。
(三)每个参赛选手仅能参加1支参赛队伍,每支参赛队伍直播使用的所有直播账号不能和其他参赛队伍直播账号相同,如果出现违反情况,承办方将按照参赛队伍报名时间先后,只承认其第一支报名队伍的参赛资格,并取消其在其他队伍的参赛资格。
(一)报名参赛的选手年龄在18周岁—45周岁(包括在校大学生),报名时在直播平台注册有社交账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依法纳税,热心社会公益,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修养个人品德。
(五)为确保大赛的公平公正和销售的农产品品质可靠、质量可控、来源可溯,参赛对象须销售主办方官方指定的农产品,非官方渠道商品的销售额不计入本次成绩。
(六)参赛对象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七)参赛对象的奖金收入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八)报名参赛的电商账户和新媒体平台必须为参赛对象个人或者所在团队拥有。
(一)比赛启动(10月30日)
开通报名通道,接受参赛队伍报名。
(二)直播带货现场会(11月9日)
参赛队伍进行现场直播带货,邀请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特邀方等领导嘉宾出席。
(三)比赛计分阶段(11月9日)
1.参赛队伍销售成绩统计从2024年11月9日9时开始至2024年11月9日24时结束。
2.参赛队伍必须销售主办方指定的产品,销售其他产品不计入成绩。
(四)成绩核定阶段(11月10日—11月14日)
1.核定方式:由参赛队伍在2024年11月9日24时前在直播平台后台导出销售明细,发送到指定邮箱(fcgqt2322@163.com),提交主办方审核。主办方将根据参赛队伍的交易记录核定参赛队伍的成绩(发生退货的销售金额不计入成绩)。
2.核定标准:以参赛队伍有效订单的销售金额计算,原则上一等奖的销售金额不低于5万元,二等奖的销售金额不低于4万元,三等奖的销售金额不低于2.5万元。若销售金额超过核定标准或者没有达到核定标准的,则按销售金额大小排序,依次产生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
3.成绩公示:成绩通过“共青团贺州市委”“富川共青团”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
(五)发放奖金和证书(11月30日前)
1.承办方将对入围奖项的参赛队伍进行公示,公示7个自然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2.名单确定后,承办方为获奖参赛队伍颁发证书及奖金。
参赛队伍在销售平台可以直接获取10%的直播带货佣金,此外根据销售金额可获得如下奖励: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1名:奖金30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1名:奖金2000元+获奖证书
(一)承办方将根据需要对参赛人员的诚信记录、犯罪记录等进行查询,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参赛(不符合要求的参赛队伍,承办方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24小时内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通知)。
(二)活动指定“共青团贺州市委”“富川共青团”微信公众号作为活动官方信息发布平台。
(三)活动期间,将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不定期举办交流、培训等活动,为参赛人员提供学习和交流平台。
(四)参赛者所获得的佣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等国家法律规定税费的,将从所得的佣金中缴纳,能由承办方统一办理缴纳手续的,由承办方统一办理;需要由参赛者自行办理缴纳手续的,由参赛者自行办理。
(五)电商直播平台对参赛队伍所获得的直播带货佣金提取的比例按照电商直播平台规则确定。
(六)大赛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承办方所有,未尽事宜以承办方解释为准。
未尽事宜,请与团贺州市委联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赖冰健,0774-5123708;李佳欣,0774-788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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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共青团贺州市委
编辑:黄佳 校对:李向华
审核:于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