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网络谣言不可信,不能传

民生   2024-10-30 14:40   山东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按照上级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网络谣言、网络暴力案件,有效净化网络环境。

2024年9月18日,淄博市高青县查处一名发布不实信息的网民,经查,王某某在抖音转发不实信息的视频,引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9月18日,王某某被高青县公安局行政警告。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警方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未经核实的信息切勿盲目转发传播。对故意编造、散布、传播谣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供稿青城派出所

编辑|王雪松

审核孙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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