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20日对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太湖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其他县管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主要负责人。
根据中央、省委及市委巡视巡察工作规划,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监督;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突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突出对班子建设、选人用人和基层党建工作的监督;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等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意见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码上巡察”,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至11月15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安庆市委第十巡察组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