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儋州的陈先生经朋友介绍,在海口琼山大道一家名叫“海岛0首付”的二手车批发基地与人交易,购买一辆丰田亚洲龙二手车。哪想,交完首付开车回去后,经第三方鉴定为泡水车。陈先生自然不愿意接受,他想退车退款,却遭遇一系列麻烦。
当事人 陈先生:找到这个“海岛0首付” ,上个月10号上来的,那个老板说这个车没什么问题,他说那个灯只不过修过而已,我说那没问题,后面我们回去的时候,他说第三方检测可以通过的,到10月12号的时候,我就自己到我们那大那边做第三方检测,检测出泡水车。
记者查看陈先生当初签订的《机动车辆转让协议》,上面写明,该车辆为二手车,无法准确告知车辆全部事故瑕疵。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出第三方报告,车况以第三方报告为准。陈先生称,由于当时销售邓先生保证第三方鉴定没有别的问题,且给车辆质保180天,出于信任,且不愿意多等,他付完首付29000元后,就将车辆开回儋州。而自己经第三方检测证明是泡水车后,陈先生后悔不已,第二天又到“海岛0首付”与销售协商。
当事人
陈先生:买到泡水车你肯定不要对不对,后面老板说可以,我就叫他先帮我把贷款的事情处理,还有那个首付退给我,我贷了10万,加起来一共129000元,从上个月的21号开始,我们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后面我看12123那里,我看的时候他已经把我那个车过户出去了,那个首付还没有退给我。
陈先生发现由于贷款时间过短,还产生8200元的银行违约金,陈先生认为,对方没有清楚告知这是一辆泡水车,银行贷款的违约金应该由对方支付。而10月21号开始,对方就已经失联,此前微信曾留言告诉陈先生,找店里一名叫“阿贤”的员工对接。11月9号,记者陪同陈先生,来到“海岛0首付”二手车批发基地,由于当初的邓销售不在,且电话不接,只能找到另一名对接人“阿贤”协商,“你这个车是贷款的,人家要帮你结清,要有违约金,还有银行的手续费要扣除掉的,(你不可能从我首付里面的钱扣吧)那你不要车了,人家不扣你的扣谁的,你为什么不要车嘛,(检测是泡水车我不要)泡水车那你合同拿出来,(我有第三方检测)有第三方检测,但是你跟我们签的买卖合同是保证没有事故没有泡水吗,还是什么合同你拿过来啊,如果是我们的问题,这钱我们赔,如果是你的问题,那违约金是你给,这很合理啊。”
现场,负责与陈先生协调的“海岛0首付”这名工作人员承认第三方鉴定的结果,但是他也表示,前期签订的合同并没有针对这辆车是否为泡水车进行承诺,因此他们拒绝承担相应责任,“首先他买这辆车,我们就说这个车就有点事故,所以就便宜,但是我们没有跟他保证无事故无泡水,这个报告我们也承认,是有泡水,但是我们没跟他保证,要以合同为主,(记者:你这质保180天保什么)那他也没写清楚,这个我也不知道,那你要问那个签合同的才知道,(那你把2万9退了)可以退啊,但是你按揭的违约金,金融服务费是不是要给你算一下,不是说不退,那这个损失谁给,(记者:你们为什么在卖车的时候不主动跟人家消费者说一下车的情况)当时是我们要做预约,没排上号,他就自己开回去自己做了(第三方鉴定),(记者:做了发现有这些问题你们是不是应该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什么责任,我们就按合同承担。”
违约金谁承担无法达成一致
多部门介入调查协商
针对退车退款产生的银行贷款违约金,双方就退款具体金额无法协商达成一致,原因就出在事前签订的合同。那么这份《机动车辆转让协议》有没有不合理的地方?产生的违约金该由谁支付呢?采访当天,记者联系相关职能部门到场协调。
采访当天,二手车买卖市场的主管部门海口市商务局工作人员首先来到现场,针对双方签订的《机动车辆转让协议》进行查看。
海口市商务局消费流通科 工作人员:你这个合同写得比较笼统,像《汽车管理办法》明确地规定,你们卖方要明确地写明使用、修理、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和车的真实信息情况,买方购买的车辆如因卖方隐瞒、欺诈,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卖方应该无条件退车,并退还购车等费用,那今天就协商,协商主要点还是在于违约金,你这个没有告知人家是泡水车,(我知道,我们就不要说那么多了,反正下面我们有写清楚了)以后你要写清楚了(对)。
商务部门强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也应该尽到告知义务,写明车辆的具体情况。车行工作人员坚称,银行8200元的违约金,他们不能全部承担。
“海岛0首付”二手车批发基地 负责人 吴先生:退一步来讲,我可以赔付这笔钱,但是如果我赔付这笔钱的话,请问一下还再继续曝光出去吗?(记者:那肯定要继续曝光,这是我们媒体舆论监督的权利)好的,那我感觉好像退这个钱意义不大,合同上面上方标注是邓先生吧(对),应该跟我们车行没关系吧,(商务局:营业执照有他的名字,他应该也是你们的合伙人或者是合作方吧)我们现在不管它(营业执照)有没有这个名字,就(看)合同。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如果媒体介入报道,将不与陈先生协商退款,且他表示,虽然自己也收了15000元,但是合同是中介邓先生签的,主要责任还在对方,他立刻要求中介邓先生向记者回电,说明情况。
二手车中介 邓先生:我就退两千,我这儿退多也没有,违约责任肯定是他,(记者:您是不是没有告知他具体车的情况,导致他现在车不要了,您是不是要承担责任呢)当时我跟他讲,你能不能等,你等到晚上,我做个第三方(检测)给你,你再拿车,他说不用等,他回去了。
中介邓先生坚称,由于陈先生没有等他做完第三方检测就将车开走,因此他认为陈先生已经认可车辆现状,所以不愿承担这次造成的损失。随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也介入此事,表示将对合同进行研究,再让双方协商。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美兰分局灵山监督管理所 工作人员 张汉:我们拿这个(合同)回去,跟所里面的领导一起讨论一下,到底这个合同构不构成欺诈,要是构成欺诈我们就有权力处分,不构成欺诈,那就你们双方有协议纠纷的,就上诉法院。
记者:黄新竹、汪浩
编辑:黄露莎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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