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公安局​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二)

民生   2024-08-13 17:38   浙江  

青田县公安局

关于返还涉案资金的公告(二)
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决定对我县周某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进行按比例返还,公告如下:

2024年6月16日19时44分,周某某来温溪派出所报案称:其在网上被人以约炮需先做任务激活会员被骗人民币90890元 。接报后,我局民警对以下银行账户进行冻结:刘新华(涉案账号:621799880 ****** 0640)冻结资金28847.97元,按照按比例返还计算公式计算,合计应返还给受害人周某某人民币28800元。
现对以上返还事宜公告30日;如果对上述处理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提出申请,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程序返还该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阮警官

联系电话:0578-6020110

联系地址:青田县温溪镇温溪派出所

青田县公安局 

2024年8月13日


编辑制作:梅 彧        责任编辑:王  晶       审  核:郭伶俐



点击关键词查看对应内容:

警情通报亮剑!通报5起典型案例“你们究竟是如何找到我的”——被抓后他不断追问虚拟“绑架”!警惕针对留学生的冒充公检法类诈骗


警方提醒
 
文明上网,你我做起
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建清朗网络家园

青田公安
便民咨询,警讯播报,警方提醒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