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电动自行车引起的安全事故
不断增加
很大原因起于部分电动自行车
及其配件产品本身即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
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为此
青田交警大队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在全县范围内
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
质量安全整治行动
重点打击生产销售
不符合国家标准非法改拼加装的
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
来看查获的具体案例
↓↓↓
案例:
2024年3月28日,青田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我县各电动车销售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商铺是否存在销售违规“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未经强制性认证电动自行车,无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期间,在青田县鹤城街道一电动车商铺,执法人员发现其销售的两辆电动自行车不符《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该店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检查人员现场依法采取了扣押措施并进行立案调查。经过检测机构检测,该店销售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对青田县鹤城街道电动车行的经营者开展询问调查,其称上述2台涉案电动自行车从青田县高湖镇一电动车行处购进。经查明,青田县高湖镇电动车行于2023年9月购进该品牌型号电动自行车2辆,2024年1月,当事人将上述2台电动自行车销售给青田县鹤城街道电动车行置于其经营场所内待售(已另案处理)。
2024年7月19日,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青田交警提醒您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电动自行车及电池
⚠️禁止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禁止飞线充电
⚠️不盲目改装
⚠️加强日常自查自检
来源:青田县市场监管局、临泉交管大队 编辑制作:黄 杰
责任编辑:叶林斌 审 核:郭伶俐
点击关键词查看对应内容:
关于强化鹤城街道塔山路交通管理的公告|【夏季行动】破案神速!这个派出所又添一面锦旗丨英姿飒爽!直击特警训练现场丨是谁?在青田的派出所放了一大袋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