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山煤国际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诉讼的结果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需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托管费用节余款及库存材料款共计1.28亿元,以及相关资金占用费。
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长春兴煤业的反诉请求和汇永控股的其他诉讼请求。
关于长春兴煤业败诉,山煤国际表示,此次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二审判决结果,长春兴煤业承担托管费用节余款、库存材料款、资金占用费及部分诉讼费,因公司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已确认预计负债1.51亿元,故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资料显示,汇永控股集团,前身是北京鲁能煤业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4日,法定代表人是鹿志发,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香山南路55号10号楼,是一家以煤炭开采、洗选加工、销售为主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组建的股份制能源企业。汇永控股集团成立后,先后建成并投入运营管理的项目有:柴沟、辛安、北祖、马尾沟、兴陶、崇升、冯西、长春兴、昊兴塬、金辛达、色连一矿等煤矿及配套洗煤厂。
长春兴煤业成立于2012年,由原左云县永新煤矿有限责任公司、周大庄煤业有限公司、长春兴煤矿整合而成。长春兴煤业位于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酸茨河村南,是一家以从事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为主的企业。
长春兴煤矿与汇永控股自2013年就展开了合作。
彼时,煤炭市场遭遇“寒流”,长春兴煤矿为走出困境,积极探索煤矿发展新思路和新模式。煤矿领导决定,引进汇永控股集团经营模式和专业化管理团队对长春兴煤矿进行“矿井专业化整体托管”,并创建了“1573”管理新模式,致力于打造了智能“云控矿山”。
此外,汇永控股集团长期与山西煤销集团、山煤进出口集团合作。
昊兴塬煤矿、金辛达煤矿是汇永控股集团与山西煤销集团合作项目,长春兴煤矿是汇永控股集团与山煤进出口集团的合作项目,色连一矿是汇永控股集团与原省属煤企同煤集团的合作项目。
直至去年10月,因合同纠纷,汇永控股集团将长春兴煤业告了。
2023年10月,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汇永控股)一直诉讼将山煤国际控股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左云长春兴煤业有限公司(下称:长春兴煤业)告上法庭。
当时,汇永控股集团要求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包干使用的托管成本费用节余款及托管成本费用形成的材料等各项资产合计19,253.91万元;判决被告承担从2020年2月10日起至付清拖欠原告托管成本费用止的资金占用利息损失;判决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等全部由被告承担。
今年5月,山西省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长春兴煤业要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支付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托管费用节余款1.29亿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受理费113.12万元由长春兴煤业负担78.15万元,汇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34.97万元。
对于一审判决,长春兴煤业表示不服,在法定期限内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直至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长春兴煤业的反诉请求和汇永控股的其他诉讼请求。
终审判决结果公布,是否意味着二者“托管关系”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