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树立社会组织典型、扩大社会组织影响、促进社会组织发展,鼓励先进、树立典型,激励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内部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品牌服务,武侯区民政局决定开展武侯区品牌社会组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纪守法,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党建工作机构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3、在武侯区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申报时已成立不少于3年;
4、取得3A及以上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
5、近2年按规定参加年检,且年检合格;
6、最近三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
7、未发生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一)集中申报
全区各社会组织可对照评选范围和条件,填写《武侯区品牌社会组织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回执表》(见附件2)。
附件1
附件2
(二)资格审核
工作组对社会组织的年检结果、等级评估等基础情况进行初审。
(三)自评
参评社会组织依据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准备参评资料。
附件3
(四)专家评审
工作组组建专家评审团,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组织进行现场评审,初步确定候选名单。
(五)公示
经武侯区民政局研究决定后,将品牌社会组织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内受理举报和复核申请。
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附件1、2)盖章版扫描件和word文档,于2024年12月8日22:00前,报送至电子版邮箱3572860495@qq.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品牌社会组织申报+单位全称”。附件1命名方式为“附件1:申报表+单位全称”,附件2命名方式为“附件2:申报回执表+单位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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