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启动!泰国拟对大型跨国公司征收15%企业所得税!

时事   2024-09-04 19:33   泰国  


据悉,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简称经合组织“OECD”)于此前提出了针对大型跨国公司的新型征税办法,即“Pillar 2/全球最低税负制”。此举旨在避免各国之间的税收竞争、吸引投资,以及防止跨国公司以将利润转移至低税率国家子公司的方式逃税。


据悉,新型税收办法为年收入超7.5亿欧元(约285亿泰铢)的跨国公司设定了15%的全球最低企业所得税税率(GMT),这需要多个国家做出税收调整,尤其是避税港国家(Tax Haven)和OECD组织“税务合作方”国家(如泰国)。

就泰国而言,尽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但得到投资促进委员会(BOI)投资促进的公司可享受免税和减税措施,使得实际税率低于15%。

因此,该类公司需缴纳额外税收以达到15%水平,这对泰国在内的国家而言颇具挑战性,而多个国家需进行税收改革和出台吸引投资的措施。


而据泰国财政部消息,目前泰国税务局正在推动对向大型跨国公司征收最低企业所得税的立法以降低国际税收竞争,让大型跨国公司按照不低于15%的实际税率缴纳所得税。

对此,将颁布一项关于附加税的法案,但由于制定法案需花费较长时间,遂改为发布紧急法令以确保于2025纳税年度开始征税。

至于泰国必须自2025年开始征税的原因是,日本和越南已于2024年启动新税收系统,而新加坡和马来西亚也宣布将于2025年启动,若泰国未能对跨国公司征收15%的税,将面临较大损失。


同时,OECD组织还规定若跨国公司投资所在国不征收附加税或为该公司免税,公司所属国则可立即启动征税程序,以落实大型公司所得税不低于15%的相关规定。

此外,据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秘书长透露,对于需缴纳全球最低所得税税率的公司,委员会准备了2项应对措施:

01

缓解新税收征收方式影响的投资促进措施,让获得投资促进的公司可以选择享受正常税率5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以代替免征企业所得税,期限不超过10年,旨在让公司每年的有效税率接近15%以减少附加税,并享受较长时间的福利;


02

增强目标行业大型公司的竞争力措施,减轻来自全球最低税的影响,而该项措施将通过基金会实施,以提高国家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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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王新宇

图:综合自泰媒

主编:布周十面派

来源:泰国网

法务支持:克莱德国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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