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统计法》 ——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篇

文摘   2024-12-10 09:32   宁夏  

新修改《统计法》

——政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篇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统计法》的新规定新要求,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统计工作的新职责新使命。让我们走进《统计法》,知晓《统计法》,一起了解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法定职责职权及必须遵守的统计法律底线。

明职责 强本领 聚合力


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法定职责职权

国家统计局依法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国的统计工作,地方政府统计机构依法管理、开展本地区统计工作。

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

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制定并实施国家、地方统计调查项目及其调查制度,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

管理统计调查项目。

制定国家统计标准、审批部门统计标准。


开展国民经济核算。

提高统计的科学性和现代化水平。

管理、保存和公布统计资料。


推进统计信息共享。

依法保守秘密。

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学原文 悟原理 知底线


案例一


案例二

政府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守牢法律底线

争当“学法带头人”

争做“守法明白人”

依法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的守护者



供稿 | 执法监督处、西吉调查队

编辑 | 李思娴

审核 | 贺俊峰

终审 | 邓永旭

宁夏调查
发布宁夏调查信息,宣传统计调查工作,普及统计调查知识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