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表委员看检察 ★
王建军
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区别对待未成年人恶性犯罪 增加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温度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陕西检察机关坚持“双向保护”,既全力关爱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又用心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坚持宽严相济,依法审慎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既让未成年人承担了法律责任,更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我对陕西省未成年检察工作印象十分深刻。担任省人大代表以来,我多次参加检察机关检务公开、开门纳谏等活动,深切感受到陕西检察机关依法履职,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依法惩戒和帮教涉罪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对实施严重暴力、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惩治,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促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建立家庭教育合作机制。制发“督促监护令”工作,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带娃。
引入专业社会力量参与帮教工作,考核聘任司法社工,推动建立司法保护借助社会专业力量的长效机制。依托企业、社区、学校等建立集法治教育、行为矫治、监督考察、就业帮扶和亲职课堂教育于一体的观护帮教基地,提升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专业化水平。科技赋能,开发一键举报程序着力破解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问题,积极推动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新的一年里,希望陕西检察机关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广泛链接社会资源,推动建立多方协作、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参与到特殊矫治教育体系,进一步强化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矫治教育与精准帮教。
来源:陕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