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我市自8月19日起启动稳岗返还工作,截至9月底,2024年稳岗返还政策已惠及716家企业,涉及资金1575万元,“真金白银”为企业减负增能,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请符合条件但尚未申领的单位尽快申领。
实施对象
实施对象包括在我市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享受条件
参保企业、其他参保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我省、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非“严重失信单位”。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社保历史无欠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返还标准
大家关心的返还标准有以下: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历年欠费及滞纳金)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实施。
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参保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操作办法
参保单位可以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搜索“企业确认稳岗返还”,在线确认申领,政策咨询电话0535-8518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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