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遴选要求
参与服务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机构资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须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持有属地行政审批等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民政部门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同时须取得主管部门发布的“白名单”机构资质。
2.人员资质。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规范(指引)对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
3.培训课程。培训课程目标明确,课程内容符合学生需求和身心健康要求,且对社会培训实施一年以上取得较好成效,有开展服务的具体培训内容和详细的教学安排。
4.机构信用。非学科机构培训预收费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监管,办学资金稳定,无违规使用资金、抽逃资金、拖欠教职工工资等情形;办学行为规范,未被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等情形。
三、遴选程序
1.自主申报:符合资质的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自主申报,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资料审核: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
3.组织评审:评审小组根据实际需求及申报机构的综合实力进行评审,初步确定入围名单。
4.社会公示:将拟遴选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在宁都教体局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入库推荐:公示无异议后,视为合格,进入进校园服务名录库并供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选择。
四、申请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
1.宁都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申请表(附件);
2.机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
3.机构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4.授课教师专业资质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师资相关材料。
5.提供服务工作方案或提供参与学校服务工作材料,内容包括:机构概况、培养目标、服务项目、师资队伍、课程特色、社会成效等。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本着自愿的原则,有意向参与服务的校外培训机构须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有效。提交虚假资料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按材料清单所列的所有资料加盖机构公章,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排版胶装成册(所有材料概不退回,请自行留底),在2月6日前报县教体局校外教育培训监管股。
附:宁都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进校园服务申请表(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
宁都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24日
编辑:杨春美
初审:廖 荣
复审:张海生 曾存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