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1日
洛阳市教育局
关于同意河南艾希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注销的批复
河南艾希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你单位注销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经研究并公告,同意你单位注销。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你单位不再具有办学资质,办学许可证同时作废,不得再以原注册机构名义从事任何办学活动,如有违反,将依法查处。
请你单位收到批复后,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尽快办理注销相关手续。
来源:洛阳市教育局网站
编辑:李娜
审核:连漪 潘立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