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届州委第十轮巡察进驻完成

政务   2024-10-29 20:30   云南  



10月28日,州委5个巡察组完成进驻,九届州委第十轮巡察全面展开。





经州委批准,本轮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州委宣传部、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州委老干部局开展常规巡察;派出1个巡察组对勐腊县农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开展提级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景洪市纪委监委机关、景洪市委组织部和勐海县纪委监委机关、勐海县委组织部开展提级巡察。

被巡察党组织先后召开了巡察工作动员会。会前,州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通报了巡察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会上,州委巡察组传达学习州委书记朱家伟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要求,通报了干扰对抗巡视工作的典型案例,州委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并讲话。

州委巡察组指出,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关心关爱。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巡察组工作,主动检视整改问题,共同完成好州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州委巡察组强调,将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办事,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精准落实政治巡察要求,以督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根本任务。按照“四个聚焦”要求,紧盯行业领域主责主业、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坚决服从州委的决定,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州委巡察工作要求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积极主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接受巡察监督,共同完成州委交办的政治任务。

州委巡察组将在被巡察单位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专用邮政信箱,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组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本轮巡察受理信访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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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赵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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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蒋雨珂

来源:州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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