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用文艺助推江津区精神文明建设,用作品展示江津城市文明形象,反映文明江津的丰富内涵,用艺术讲好江津高质量发展、群众高品质生活等故事,决定开展“画说文明江津”主题创作暨江津区第六届美术大赛。现将征稿事宜发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文化旅游委、区文联
(二)承办单位
区文化馆、区美协
二、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
展览时间:2025年1月17日----2月16日(暂定)
三、参加对象
江津区美术家协会会员、全区美术爱好者
四、主题内容
投稿作品的艺术形式为中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版画等,题材不限。作品内容要求根植江津文化,紧跟时代步伐,弘扬中华美学精神,展现当代审美追求。鼓励参赛作品聚焦江津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的生动实践,紧紧围绕我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展示城市文明形象,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开展文艺志愿服务活动”等方面内容,可讴歌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可反映江津最美城市空间、基础设施逐渐完善、社会治理明显加强、城市管理更加精细、行业规范深入落实、文明习惯逐步养成的变化,以及江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江津人民高品质生活等美术作品。
五、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与地方特色紧密结合,具有一定的人文思想内涵和较完美的艺术表现力,油画、国画、版画、水彩画等形式均可。
2.尺寸:作品(装框)尺寸不超过高1.5米、宽1.2米。
3.初评:投稿作者提供作品高清电子图片发送至邮箱421527085@qq.com,联系人:江涛,联系电话:18166470398。一人仅限投稿2张(含合作),多投者(重复投稿者)不予受理。图片分辨率为300像素/英寸,命名为:姓名《作品名称》画种或材料,尺寸,创作年代,例如:“张三《太行秋色》油画,80×60cm,2021年”。同时在邮件中发送以下信息: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作品电子图片提交截稿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止。
4.复评:作品初评结果将直接通知各位作者。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送江津区文化馆。原作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尺寸(高×宽cm)、详细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5.送展作品一律为作者原创作品,严禁使用高仿、抄袭他人作品参展。否则造成任何法律纠纷或责任,作者自负。
六、奖项设置
本次美术大赛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均给予物质精神奖励;优秀奖12名,均颁发证书。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结束后,作品全部退还作者,如有收藏另议。
2.主(承)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不再付稿酬。
3.此次作品展只限收作者的原作,拒绝复制作品参展。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内容必须符合意识形态要求的作品,方能入展。
4.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展资格。
5.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认同以上条款规则;主办单位拥有此次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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