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森林草原火灾】莫让烟头成“火源” 酿成大祸悔难当

民生   2025-01-14 17:30   甘肃  

目前全市已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防灭火任务艰巨。近日,我市两当县发生一起违规用火引发火情典型案例,教训深刻,令人警醒。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资源安全,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守护绿色家园。

典型案例

2025年1月1日12时许,两当县金洞乡太阳工作站寺合村小柳沟发生森林火情。经查,该火情系两当县金洞乡陈某某在林区内吸烟后乱扔烟头过失所致。该陈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其行政处罚。




森林草原防火提醒


该案是一起典型的过失引发火灾案例,现提醒广大群众:

冬春季节气候干燥,请务必注意用火安全。

1.在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森林草原防火区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2.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吸烟、烧纸、烧香点烛、烧蜂、烧山狩猎、烤火、野炊、使用火把照明、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焚烧垃圾等非生产性用火。

3.在野外烧灰积肥,烧地(田)埂、秸秆、牧草地,烧荒烧炭,电焊作业等野外生产性用火,需落实防火措施,按照规定申请批准。未经批准,不得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擅自野外用火。

4.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灾,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公安机关110报警。

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森林草原高火险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违规野外用火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用火,这些要点一定要了解

忌乱吸烟

进入山林不携带可燃物,不在山林、草地、墓区吸烟,不燃放烟花爆竹。

忌留火源

林区墓区管理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值班、防火巡查制度,配足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处置火情。

忌“玩火”

家长要教育孩子不玩火,不让孩子擅自燃放鞭炮。

来源:陇南公安
监制:肖   亮     审核:王飞鹏   
责编:黄元元     编辑:蒋   婷

成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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