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努力生活?不,“小小”在努力骗人!
政务
2024-11-02 15:31
江苏
今年4月,名为“小小努力生活”的博主开始在某平台发布视频。她在视频中称,自己今年18岁,被亲生父母抛弃、被养母和奶奶收养。后来奶奶因病去世,姐姐因火灾去世,养母经不住打击精神分裂,养父夺走姐姐的火灾赔偿款,并拒绝抚养自己和养母。短短3个月,“小小”的账号累积粉丝数量70多万,随后她开始了直播。9月4日,“小小”直播推广一款凉皮时,被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民警当场抓获。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央视总台《法治在线》独家披露网红“小小”卖惨圈粉套路↓今年7月,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的民警在网上巡查时关注到了“小小”的视频与直播。在直播中,“小小”展示了和养父追讨抚养费、为养母看病等家庭冲突,也因此涨粉迅速。当直播间聚拢较多粉丝后,“小小”开始卖货,所卖物品也与她所描述的个人经历有关。7月、8月,“小小”通过直播带货获利共计5万余元。然而,警方发现这些直播视频中存在着一些反常的情况。比如“小小”会和养父在镜头前激烈争吵,而等到“小小”和其他人连麦或直播带货的时候,原本激烈的争吵会立刻停止。真正让“小小”露出破绽的,是她提到的报警经历。在一次直播中,“小小”描述,由于母亲患有精神疾病,自己在工地干活时,会用一根绳子把自己和母亲系在一起,别有用心之人却剪断了绳子,导致母亲跑走,出了车祸。为规避平台监管,“小小”用“帽子叔叔”指代警察,用“加号”指代医院。而在直播中,这个剪断绳子的神秘人也现身了,与“小小”进行连麦并承认错误。“小小”称,虽然自己报了警,但案件一直没有侦破,她还在直播中号召粉丝们帮忙想想办法。然而,根据警方的调查,这一警情并不存在。不仅如此,“小小”还虚构了其他两个警情。由于“小小”的行为涉嫌谎报警情,今年9月4日,警方找了正在直播中的“小小”。警方了解到,“小小”的身世、年龄、亲属关系等,也全部都是杜撰出来的剧情。据了解,“小小”本名肖某,今年29岁,在视频平台上讲述的个人经历均为虚构。视频中出现的养父、养母、老姨,由现实中肖某的父母和姑姑所扮演,她的母亲并没有精神疾病。而“小小”所谓的“家”,实际上是一处待拆迁的危房,早已无人居住,这里也只是她打造人设的一部分。警方介绍,“小小”实际上租住在市里的小区,她只是利用这个场景打造人设。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分局道义派出所副所长 冯冕:“小小”自己供述她最开始是一个饭店服务员,工资挣得也不高。在上网的时候发现有其他网民虚构了卖惨人设,她认为这种方式来钱快,所以就虚构了一个身世凄惨的人设来牟利。
据“小小”供述,她编造警情是为了增加真实性和用户的黏性,为直播带货做准备。她自以为聪明地规避了敏感信息,却不承想,自己的行为已触碰了法律红线。目前,警方已对“小小”及参与直播的另外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些主播卖惨的目的是为了卖货,伤害的是那些愿意伸出援手的消费者的情感。那么,如果货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价格也相当,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界定这类卖惨主播带货的行为?消费者是否可以主张赔偿呢?2021年,家住江苏南京的万女士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了一个名叫“一搏砥砺前行”的主播正在直播,内容是要给一个叫“玲玲”的年轻女孩完成心愿。玲玲身世凄惨,还被继母虐待。为了帮助玲玲,“一搏砥砺前行”开始在直播间售卖玉器。 为了献爱心,万女士共在直播间下了19单,消费共计5000余元。但一次偶然的机会,万女士加入了主播粉丝群,发现视频里原本对立的双方,却坐在一起吃起了庆功宴。万女士此时恍然大悟,原来这一账号展现的解救玲玲的视频,全都是虚构的剧情。这让万女士觉得,自己的感情受到了欺骗。2022年9月,万女士将主播“一搏砥砺前行”(本名焦某),以及他所属的公司告上了法庭,主张焦某及所属公司应分别在主流媒体或平台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同时应认定他们的行为属于欺诈,要求退还购物款并进行三倍赔偿。 庭审过程中,被告辩称,自己在直播间所出售的商品质量与售价相符、在售卖过程中并不存在虚假宣传,所以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欺诈。但万女士认为,她买玉的前提是主播在直播时的铺垫,欺骗了自己的感情,是基于自己对玲玲的同情心进行欺诈。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万女士对其购买的商品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并未提出异议,商品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也不是焦某是否构成欺诈的主要判断标准。涉案主播作为卖方,虚构事实诱导购物,构成了对消费者的欺诈,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退还货款,并三倍赔偿。 2023年7月,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其中第五条指出,“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鼓励网站平台对存在争议的信息标记争议标签,并对相关信息限流。今年8月,中央网信办开启了为期一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整治的一个重点就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好的制度还需严格的执行,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有专家建议,相关主管部门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网络平台也应当履行起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对网络信息采取动态管理、实时巡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