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他们,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守护公平正义;他们,勤勉办案恪守初心,维护司法权威;她们,不让须眉立志建功,化解社会矛盾;他们,心系群众为民解忧,传递检察温度……为进一步学习先进精神,凝聚榜样力量,开原检察倾心打造特辑【榜样力量】,向先进看齐、以典型为范,让我们一起领略开检先进人物风采!
刘伟,辽宁瓦房店人,辽宁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先后担任开原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从检14年,先后被评为铁岭市“十佳公诉人”、开原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先进个人、开原市优秀公务员、开原市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嘉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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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植检察情怀 践行法治担当
自从检以来,刘伟先后亲自办理或协助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000余件,所办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准确率达到100%,提起公诉至人民法院的案件均被作出有罪判决。在办理的各类案件中坚决做到守护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践行法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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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维护司法权威
他办理的刘某故意伤害提请批准逮捕案,因刘某拒不认罪、拒绝赔偿,且严重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其家属辱骂办案民警,藐视司法权威。对此,他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从严打击犯罪,维护司法权威的决心。羁押期间,刘某认罪且赔偿被害人,家属向被辱骂民警道歉,考虑到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他依法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后刘某被取保候审。该案的办理既维护了司法权威,又以“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让当事人体会到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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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他办理的杨某某故意伤害案,是开原地区首例认定正当防卫的案件。该案在提前介入阶段,刘伟从立案、告知等15个方面指出公安机关侦查存在的问题及继续侦查的方向。到了审查起诉阶段,刘伟在充分审查卷宗证据后,认定杨某某属正当防卫并作出不起诉决定,坚守法不能向不法低头的基本原则;他办理的陈某某故意伤害案,对83岁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充分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他办理的房某交通肇事案,对交通肇事致妻子死亡的房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在这些案件中,他坚定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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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克难,践行法治担当
刘伟在第三检察部工作时,带领部门干警全力侦办辽宁省人民检察院、铁岭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的“6.10职务犯罪专案”,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王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该案线索仅有两行20余字,刘伟同志在该案的办理过程中,带领部门干警克服了案件跨越30年、多名当事人离世、卷宗丢失等诸多困难,认真研判案情,精心制作侦查提纲,耐心、细致地进行案件的侦查取证工作,先后调阅卷宗200余册,查阅各类卷宗、记录等1000余册、份,查询开户信息、账户明细等2000余份,制作询问笔录50余份。通过不懈的努力,王某某被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并被作出有罪判决,王某某是“6.10”专案中涉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被立案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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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履职,践行大局意识
第一检察部一共有15名干警,面对每年近400个案件,十余个专项,一号、四号、七号、八号、十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等工作内容,8小时的工作界限早已打破,加班更是成为常态,但刘伟与第一检察部干警努力克服工作中的困难,积极践行大局意识、忠诚履职。作为第一检察部主任,刘伟充分利用侦查监督协作与配合办公室,对拟移送审查起诉的每一个案件都亲自进行审查,对部门所有提起公诉案件的起诉书都会进行审核、修改;对部门的每一份工作文件都认真研读,探索工作机制。2024年,按照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的要求,刘伟撰写了两项制度机制,在预防捕后轻缓和提高案件办理质效上形成工作规定和经验文件。他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坚持为大局服务、为法治担当。
躬行践履始玉成,行而不辍终致远。作为一个“外地人”,14年里,刘伟已经把自己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与服务人民的热诚奉献给了开原,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他将继续砥砺拼搏,以司法为民的检察情怀,助力第二故乡开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校对:李 雪
审核:张瀚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