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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选聘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的通知
全市各中小学:
按照《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建市级学科中心教研室及聘任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面向全市各中小学选聘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学科
(一)小学8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
(二)初中12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音乐、体育、美术
(三)高中12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音乐、体育、美术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弥勒市教体系统在职在编优秀教师和民办学校优秀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和教科研工作,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二)中学、小学分别具有本科、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
(三)学科业务能力强、教学成绩突出,在本校同学科教师中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省级、州级、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各级名师工作室(工作坊)主持人、弥勒市红烛奖获得者等名师可优先考虑推荐。
(五)兼职教研员采取个人自愿申报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选聘,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提交市教育体育局班子会审议通过后颁发聘书。
四、选聘程序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本次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的选聘,采取个人申报或学校推荐申报两种方式进行。申报人员需填写《弥勒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表》(附件1),并附相关业绩或获奖佐证材料复印件,各学校汇总收齐后,填写《弥勒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1月14日前一并交到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行政中心副楼5楼5-34室)。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3887304857。
(三)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中小学兼职教研员,请各中小学校积极支持配合,不得阻止或限制教师报名权利和自由。申报人员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2.经资格审查、公示确定的拟选聘人员报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审批,兼职教研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每年严格考核管理。未尽事宜详见《弥勒市教育体育局关于组建市级学科中心教研室及聘任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的实施办法》,并由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附件:1.弥勒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表
2.弥勒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申报汇总表
附件1 弥勒市中小学兼职教研员个人申报(组织推荐)表.docx
弥勒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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