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弥勒新闻》视频,时长11分46秒
1.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2.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批发零售行业“弥易见·政企面对面”活动
3.专家提醒:冬季取暖应高度警惕一氧化碳中毒
4.弥勒市开展冬春火灾防控消防安全培训
▽以下是正文
1月9日,弥勒市第二小学放寒假,弥勒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宣传人员入校开展“假前最后一课”交通安全宣讲,发放宣传资料。期间,宣传人员结合冬季道路交通特点和寒假学生出行特点,向学生宣讲了步行安全、骑行安全、乘车安全,宣讲了“一盔一带”安全防护知识,告诫学生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不要在车边及马路上玩耍、追逐打闹,不要随意横穿车流,不要乘坐无牌车辆、超员车辆、货运车辆、农用车辆出行。同时,倡导同学们“小手牵大手”,提醒家长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文明参与交通,不要酒后驾驶、超员、闯红灯和乱停乱放车辆。此外,宣传人员还宣讲防火灾、防溺水、防诈骗、防欺凌等方面安全,告诫学生假期不要沉迷玩手机,不要独自外出,不要打架斗殴。2025年寒假即将开始,时值冬季,又逢春节,寒假是涉学生交通事故的高发期,生命是宝贵的,孩子的出行安全一定要重视。假期,孩子外出,家长要选择安全有保障的交通工具,叮嘱孩子上下车时要注意安全,不要穿插车流,乘坐汽车要规范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要让孩子乘坐无牌车、改装车、超员车、三轮车、农用车等车辆出行。假期,孩子外出,家长要教育引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步行要走人行道、走斑马线,不要边走边玩手机,不要在车道内追逐玩耍。家在路边的,路上车多,车速快,要做好孩子的安全看护,防止孩子在路边玩耍时冲上路发生事故,防止孩子在车边玩耍被车辆碰撞碾压。假期,家长家长要履行好监护人职责,要妥善保管好家里的车辆钥匙,严防孩子“偷开”,要教育引导孩子,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未满18周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机动车(摩托车、私家车等)上道路行驶。假期,家长是孩子出行安全的关键,要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为孩子做好表率,言传身教,教育引导孩子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自觉抵制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等危险驾驶行为。各位家长,让我们携起手来,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守护,让孩子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
1.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翻越隔离栏,过马路走斑马线。不能边走边玩手机或做其它事情,不在马路边或者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等。2.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乘坐汽车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靠道路右侧行驶,不逆行、不超员、不超速、不追逐。3.乘坐公共交通要遵守秩序,文明礼让,头手不伸出窗外。学生交通安全,家长是关键。家长要以身作则,严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给孩子们树立榜样。同时,教育监护引导到位,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养其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不能为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提供便利;
不能为未成年人购买相关车辆或放任其上道路骑行;
不能用手机扫码支付共享电动自行车让未成年人骑行。
年龄小、活泼好动、好奇心强是孩子们的特点,在交通参与中存在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高的问题。
特别是电动车自重大、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性能较差,一旦遇紧急情况,未成年人会出现处置不当的情况,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既违法又危险。
希望同学们检视自身,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出行。
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家庭的希望。
如果发现未成年人未按年龄骑行自行车、电动车、共享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积极劝导和指正,帮助他们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
学校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严禁未成年学生驾驶电动车、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对违反规定的学生给予批评教育和相关处分。
全社会要共同关心关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护航学生平安快乐成长。
总编/杨锐 责编/张云龙 值班编辑/孔德云 编排/邱少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