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以县(市、区)为主体实施,培养院校为各县(市、区)签订委托培养合作协议的高职(专科)院校。
院校采取全日制教育形式,学制3年,纳入培养院校统一管理,按照全科医生培养要求单独编班教学。培养对象学习期满达到其专业毕业标准的,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根据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摸底,今年全市计划定向培养乡村医生544人,其中临床专业283人,中医专业243人,中医师承定向培养18人。
该项目为报考学生提供政策保障及待遇:在学习期内学费和住宿费补助每人每年4650元。定向委托培养对象取得毕业证书后,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就业协议书》及当年需求在县域医共体内实行“县管乡聘村用”。乡村医生享受政策规定的待遇由各县(市、区)政府充分保障,合理调整乡村医生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待遇水平。
报考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项目的考生,须与所在县(市、区)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签订定向委托培养服务志愿书,回村卫生室连续服务不少于6年,每年考核一次。取得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乡村医生服务期满后,可继续签约在村卫生室工作。未能在乡村医生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记入个人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并退还学费和生活补助费,承担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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