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路先生在某购物平台自营店上购买了4部手机,收到货物后他申请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却遭到商家拒绝。路先生将网购平台诉至法院后,法院支持了商家的做法,这是怎么回事呢?
“七天无理由退货”遭拒
半年内手机退货售后77次
消费者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法官提醒,在网络购物日益便捷的当下,“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让消费者能够在购买后有一个合理的“反悔期”,从而更加放心地进行线上消费,但这并非无限制的权利,消费者应当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消费者和商家双向奔赴,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网络购物环境,才能让“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则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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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央视新闻、《法治在线》、央视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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