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民生   2024-11-09 09:41   河北  

新闻热线:3624633



1

袁先生:

请问,大中专学生城乡医保的缴纳地是在高校所在地、学籍地(海港区)还是户籍所在地? 

 答:

《国家医保局办公室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中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参加高校所在地基本医疗保险”, 《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 

2

常女士:

请问,大中专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特殊医保待遇政策有哪些? 

 答:

只有在学籍地通过学校统一参保才可享受泰皇岛市针对大中专学生制定的优惠政策:

(1)京津冀直接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异地就医备案,享受京津冀优质医疗资源。 

(2)参保年度内大中专学生在其户籍地或实习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符合秦皇岛市居民医保就医规定的,均可享受与秦皇岛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待遇。 

3

田先生:

请问,大中专学生参加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时间应该是什么时候?

 答:

根据《河北省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政策措施》,“新生入学和老生开学报到时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费用纳入高校代收费目录”,由所在高校统一代收代缴。

4

魏女士:

请问,大中专学生可以使用近亲属职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缴纳城乡医保费吗?

 答:

近亲属在河北省内参加职工医保人员,可以在“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共济给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缴费。大中专学生也可在报销医疗费用时使用近亲属的医保个人账户结算医疗费用。 

5

程先生:

听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激励,请问,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有哪些激励措施? 

 答:

(1)居民医保参保激励机制。对居民医保连续参保人员和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待遇。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对当年基金委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奖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断保之后再次参保的,连续参保年数重新计算。前期积累的奖励额度继续保留。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每断保1年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累计降幅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2)居民医保断保待遇等待期政策。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

6

田女士:

请问,我不携带社会保障卡是否可以就医? 

 答:

可以,就医时需要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方式一:到就近海港区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综合服务终端(刷脸设备)进行刷脸认证激活。 

方式二: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选择参保地并登录个人信息,点击菜单栏【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操作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方式三:微信搜索进入“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凭证】:选择【激活凭证】即可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方式四:打开支付宝搜索“医保电子凭证”,进入“医保电子凭证”官方小程序,登录相关信息并按提示操作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 

7

孟女士:

我是外地户籍,在秦皇岛市上大学,想在此处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在原籍退保?

 答:

如果大中专学生已在原籍地参保并缴费,需先到原籍地经办机构办理退保退费手续后,再参加高校所在地、学籍地(海港区)医保,享受本市大中专学生特殊医保待遇政策。 

8

闫先生:

请问,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

主要用于支付门诊统筹费用、门诊慢性病费用、住院费用、大病保险费用及政策规定应由基金支付的其他费用。 

9

梁女士:

我在秦皇岛市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到京津冀直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是多少? 

 答: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起付标准是100元,报销比例是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500元,报销比例是7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1500元,报销比例是60%。

10

梁女士:

我在秦皇岛市参加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请问到省外定点(不含京津)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起付标准是500元,报销比例是7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1000元,报销比例是6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是2000元,报销比例是50%。

11

刘女士:

请问,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待遇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相衔接。参保人患病住院(含门诊特殊疾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对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支付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12

赵女士:

请问,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是多少? 

 答:

2025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7万,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40万元。

13

于先生:

请问,秦皇岛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是多少? 

 答: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合规医疗费用,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报销。

具体比例为:起付标准以上至10万元为60%,10万元至20万元为70%,20万元以上为75%。





广告热线:0335-3624288  3624148

编辑:露露
审核:于苗  简铭
监审:范漠雨  温月祥  袁秀峰
总监审:侯葵然  陈庆新
来源:秦皇岛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往期回顾


河北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六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

秦皇岛这里将新建一所养老中心

祝贺!秦皇岛入选这一全国名单

北斗短信来了!

欢迎关注微信“新闻早点5分钟”
更多新闻,更多资讯

爱秦皇岛
爱思考,爱阅读,爱生活; 有思想,有速度,有内涵! 官方平台,没官腔; 权威可靠,接地气! 商务合作电话:0335-3624288 3624148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