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战工作对象”“统战工作范围”“统一战线成员”

政务   2024-10-10 17:36   新疆  

编者按:统战工作是一门科学。对统一战线若干称谓进行辨析,准确把握和使用统战工作范畴的基本概念,是建立科学严谨的统战理论体系的需要,也是提高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需要。







  什么是“统战工作对象”“统战工作范围”“统一战线成员”,今天一次性讲清楚。

统战工作对象

“统战工作对象”,是指中国共产党开展统战工作时的目标群体,明确的是中国共产党需要团结谁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正式提出统一战线概念之前,主要采用“朋友”和“同盟者(“同盟军”)来称谓我们党需要团结的对象。

1928年7月,党的六大后较长一段时间,我们党逐步提出和使用“统战工作对象”(“统战对象”)的称谓。1940年11月2日,中央统战部《关于统一战线组织和工作问题的指示》,首次完整地提出了“统战工作对象”及其简称“统战对象”的称谓,并在此后经常使用。准确理解和把握统战工作对象的内涵,需要厘清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统战工作对象是不是被改造的对象?新中国成立以前,中国共产党先后建立了民主联合战线、工农民主统一战线、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统战工作对象主要是指团结联合的对象,当然也有需要分化瓦解的对象。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有步骤地转变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人民民主统一战线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把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改造成社会主义劳动者,成为关系社会主义改造的重要内容,也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任务。就当时而言,“改造”一词并不带有贬义。但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左”倾错误思想影响,“改造对象”成了“斗争对象”甚至“专政对象”。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党对我国社会结构作出了科学判断,建立了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统战工作对象不再是被改造的对象,而是需要团结凝聚的对象和努力争取的对象。其中,团结凝聚的对象,是指与我们党已有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已经加入我们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成为统一战线的一员。努力争取的对象,是指还没有或没有完全形成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尚未加入我们党领导的统一战线,需要通过教育引导争取其加入统一战线。

第二,中共党员能不能成为统战工作对象?按照《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统战工作对象是党外人士。笔者认为,不能把中共党员作为统战工作对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在统一战线中,中国共产党是领导者、是工作主体,党外人士是同盟者、是工作客体,中共党员作为主体的组成部分,不能同时又是客体;二是中国共产党党内绝不允许搞统一战线,既不允许党的组织之间搞统一战线,也不允许党员之间、党组织与党员之间搞统一战线,这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中共党员和统战工作对象在政治信仰、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上是不尽相同的,如果把中共党员作为统战工作对象,在理想信念和纪律要求上将无所适从。当然,值得注意的是,中共党员承担着做统战工作的重要责任,统战部门应当重视联系一些领域中的中共党员,通过他们更好地联系、团结、引导党外人士。

第三,工人、农民是不是统战工作对象?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了中国共产党的战略目标和根本任务是打倒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这就要求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广泛的统一战线。在实践中,农民也属于统战工作对象。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我国建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农民已经不再作为统战工作对象。但是,工人、农民中的少数民族群众、信教群众以及工人阶级中的党外知识分子等特殊群体,仍然属于统战工作对象。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有的人认为知识分子已经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对把党外知识分子作为统战工作对象表示不理解。1979年召开的第十四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重新确定了统战部门要管理知识分子工作。邓小平在听取这次会议情况汇报时指出,“社会主义劳动者之间也有统一战线”“知识分子问题,统战部应注意”。

统战工作范围

“统战工作范围”,是指统战工作的周围边界,包括各阶级、各阶层、各党派、各民族、各团体和各界人士。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以后一段时间里,鉴于人们对“统战工作对象”这一称谓存在误解,我们党提出了“统战工作范围”的称谓。

1993年11月,李瑞环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首次使用了“统战工作范围”的称谓,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统战工作范围不断扩大,成员、任务和工作内容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这“四者”构成了统战工作范围。

1979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提出的“政协和各民主党派、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各方面的爱国者、知识分子工作、从原工商业者改造过来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港澳台统战工作、华侨上层统战工作、国际友好活动”8个方面,则是对统战工作范围的具体界定。

统一战线成员

“统一战线成员”,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从广义上讲,统一战线成员是指组成统一战线的所有成员,既包括中国共产党,也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以及统一战线中各方面的党外人士。从狭义上讲,则专门用来指统一战线中的党外人士。不管是广义还是狭义,都是指已经进入统一战线的成员,都有着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在大陆范围内,以爱国和拥护社会主义为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在大陆范围外,以爱国、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政治分野。

“统一战线成员”这个称谓由江泽民同志在1990年的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首次正式使用。从严格意义上讲,以上三个称谓,在概念上既有一定相似性,又有一定差异性,在理解和使用时应当有所区分。就“统战工作对象”与“统战工作范围”关系来讲,“统战工作范围”划定的是统战工作的边界问题,侧重于群体来讲;“统战工作对象”指向的是统战工作具体的个体或群体。统战工作对象肯定在统战工作范围之内,统战工作范围之内的个体或群体从理论上讲都应是统战工作对象。当然,由于统战工作对象的队伍庞大,在实际工作中,统战工作主要是做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做党外代表人士的工作,目的是通过“一根头发”团结和影响“一把头发”,这是工作方法,不能理解为统战工作全部,不能抛开“一把头发”去做“一根头发”的工作。就“统战工作对象”与“统一战线成员”关系来讲,统战工作对象既包括加入统一战线、需要加强团结的党外人士,又包括还没有加入统一战线、需要积极争取和转化的党外人士。在实际工作中,通常是从狭义上理解“统一战线成员”称谓,因此,在外延上,统战工作对象就包含着统一战线成员,同时还有部分统战工作对象尚不属于统一战线成员。




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来       源:中国统一战线杂志

编       辑:马   倩

责       编:杨   晨

审       核:何伟华

监       审:曾   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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