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提醒告诫书

政务   2024-11-17 10:09   湖南  



提醒告诫书
 

自今年4月份我省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促销活动以来广大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按照政策真实有效、合法合规地开展交易、申领补贴有效激发了我省消费市场潜力。与此同时全国各地也发现一些违规违法交易和套补骗补等行为。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市场秩序营造诚实信用和公平公正的市场行为,防范各类骗补套补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诚信意识


 各类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和广大消费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各项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树立依法诚信经营和公平合法交易意识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二、禁止价格欺


 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要严格做好参与活动商品的价格公示工作张贴参加活动标识,做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谎称商品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不得有低标高结、虚构原价、虚假折价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加强行业自律


 经营者在落实补贴、优惠措施等过程中不得增设不合理收费项目、不得将税金转嫁消费者,变相提高消费成本不得以次充好,如将低等级能效产品伪造成高等级能效产品销售骗取补贴;不得虚开税票造成税收流失将发票联交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为付款原始凭证。


 四、严查违法违规行为


 各级商务和市监部门将加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经营主体和相关消费者参与活动资格并予以公开通报列入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黑名单在列主体3不得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违法违规信息也将同步推送至发改、税务、公安等部门进行处理


 五、特别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以下的罚款实施价格欺诈行为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报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和个人不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在申报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严重弄虚作假,虚构并不存在的企业或项目伪造关键性申报材料等手段,骗取国家补贴资金且数额较大的,该行为可能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相关司法机关可能以诈骗罪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湖南省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五千元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五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五十万元


 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发现经营者和个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向各市州商务局公布的咨询投诉电话举报或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66(税务违法举报专线)等专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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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领导:张益华 审核:闵滔滔 统筹:刘石江 刘静 校对:向雷红 易荷花 来源:湖南商务 编辑:何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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