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门槛、零风险、高利息、日返息”
警惕!这些都是非法集资的障眼法!
天上不会掉馅饼
一夜暴富是陷阱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做到不被套路?
枝江法院为您支招
下面,就让我们通过几个小案例,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自2003年开始,钟某以其系某银行VIP、宜昌某公司大股东,编造将现金存入银行或投资到公司可获取高息等虚假内容,从李某、王某等人处高息集资,欠下巨额债务。2016年至2023年间,为了还债,钟某继续非法集资,以给付高息为诱饵,虚构公司项目扩建、即将上市等事实,先后从卢某、周某等87人处非法集资2亿余元。所得资金用于偿还债务、支付高额利息、购置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至2023年2月案发尚有6503万余元未归还。
枝江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五千元。
#法官提醒#
大家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时:
● 要避免头脑一时发热,先向朋友、家人征求意见、冷静段时间后再做决定;
● 不要盲目相信所谓的熟人介绍、专业人员推荐;
● 对集资人的财务状况也一定要有所了解。
代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于2016年4月注册成立枝江某咨询公司,通过网上招聘等方式聘请职工数十名。公司成立以来,代某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投资给“某石业公司”为幌子,采取让职工上街发放宣传单、口头宣传等形式,许以月息1.2%-1.4%高额回报为诱饵,吸引69人投资,共计吸收资金金额377万余元,其中支付给投资者利息23万余元,实际骗取354万余元。集资资金全部由会计交给代某某,少部分用于维护公司日常运行、职工工资、装修、房租、利息及礼品,绝大部分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及个人挥霍。
枝江法院最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代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官提醒#
面对市面上五花八门的投资理财产品:
● 大家在选择时一定要擦亮眼睛,通过政府网站查询企业资质、业务范围、金融牌照;
● 查看其有无实体项目,核实资金流向、获利方式等,并将钱款打入企业账户;
● “高回报、零风险”极有可能是“请君入瓮”的投资陷阱!
你贪的是别人的利息,
人家要的是你的本金!
来源: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信鹿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