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
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通知
2025年入学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一)网上预约
电脑登录“南开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入学登记预约系统” (不支持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访问)进行信息填报,并下载打印“预约单”。登录预约系统时间及登录网址请关注2025年3月在南开区各小学门口张贴的相关通知。
(二)现场验证
预约成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需完成初审和复审两次证件审核。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携带纸质版预约单、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初审与复审均合格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方具备入学资格。
(三)统筹安排
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到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在南开区接受义务教育应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一)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南开区居住证。
(二)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南开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的地址须与居住证的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六个月的租赁登记备案证明(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南开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复康路5号院内)办理。同时需提供在天津市市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解放南路376号)开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在天津市其他区有0套不动产。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南开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
2.南开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南开区社保(2024年12月至2025年5月),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初审与复审时均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
(一)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所提供证件均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登记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二)居住证持有人要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预约系统,按页面提示完成信息填报,规定时限以外不予办理。如居住证持有人逾期未完成网上预约,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登记资格。
(三)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小升初时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初中就读。
(四)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或已在其他区购房,南开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请到户籍所在区或购房所在区申请学位。
(五)2025年秋季学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时,需视南开区空余学位情况而定,建议您提前进行咨询。
(六)如后期颁布新的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为:17602612016 83552308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00、14:30-16:30
以上政策解释权归南开区教育局所有。
南开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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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1.登记对象是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及其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2.2025年9月升入新二年级至六年级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登记地点及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将通过河北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河北区各小学门前张贴海报等方式发布。
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证件核验,需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河北区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含配偶)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河北区的合法居所证明。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合法居所证明地址须与居住证地址保持一致。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租赁用途须为:居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须在河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金纬路金正公寓3号)办理。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河北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务工就业证明:如为商户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如在单位就职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开具的就业证明。
2.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居住证持有人需在申请入学登记前,连续缴存六个月河北区社保,至少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现场核验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和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
1.随迁子女父母中一方已取得天津市其他区户籍的(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河北区不再接收其随迁子女入学或转学,请到户籍所在区申请学位。
2.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其他区入学的,河北区不再接收其转学。申请转入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还需提供原学校在学证明。
3.居住证持有人完成随迁子女入学(转学)学位申请后,区教育局将为符合入学(转学)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到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小学就读 。
4.如有新的入学招生政策颁布,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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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小学一年级2025年入学预约登记办法
入学预约登记适龄儿童范围
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预约登记时间
暂定2025年4月,具体时间和预约途径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确定。
预约登记地点
由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安排在指定地点登记。
预约登记需提供的证件
居住证持有人预约登记证件需在预约登记前(即2025年3月31日前)取得:
(一)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居住证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要提供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务工就业证明
1.在单位就职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与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个人经商的:居住证持有人在西青区投资办厂、经商的人员应持有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及西青区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到西青区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在随迁子女预约登记时间之前不少于连续缴满6个月( 至少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连续缴满)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并保证入学前及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
(五)须持有《天津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完成情况评估报告》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入学后,应及时向学校提交。
预约登记须知
(一)材料审核通过予以登记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材料由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审核,登记时审核原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材料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予以登记。
(二)在规定时间预约登记
1.适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父母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所在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安排的指定地点进行入学预约登记,过期不再办理。未经预约登记的西青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届时不具备在本区入学资格。
2.居住证持有人所提供材料确保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预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3.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将根据居住证持有人预约期间提供预约证件统筹安置随迁子女入学。若预约后证件信息出现变更不再作为统筹安置的依据。
(三)统筹安排入学
1.各街镇教育服务中心需在2025年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后(具体时间以当年区招生方案为依据),根据本镇户籍生源情况及镇内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已预约登记随迁子女在公办小学就读,并通知已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
2.办理入学手续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并保持缴纳社保的连续性,如监护人所提供材料经学校进一步审核不属实,则取消被监护人当年入学资格。未按时到相应学校登记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本区入学资格。
(四)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学
自 2024 年开始,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已在天津市就学的,本区不再接受其转学;跨省市申请转入本区小学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时间及证件要求,按时携带相关资料,到居住证载明的居住地街镇域内学校申请转学预约登记,秋季学期初学校根据学位情况,按照本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该预约办法实施期间,如遇教育部和市教委出台新的政策规定,将按新政策修改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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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2025年入学登记
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可申请为其共同居住的随迁子女办理小学入学登记,即2025年小学入学适龄儿童。
提示:
海棠街合并在“辛庄镇”登记;
双林街、双新街合并在“双港镇”登记。
👉凡已在全国学籍系统建立学籍的随迁子女,登记无效。
2024年10月8日10:00—2024年10月31日17:00
(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拍好清晰的照片,做好上传准备。)
(一)津南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照片(父母一方即可);
(二)外地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
(父母双方均需提交,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须上传双方户口页及结婚证)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需为同一户口本);
(三)津南区住房证明:
津南区房产证基本信息页(若房产证尚未下发,可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及契税票照片)或津南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主或承租人应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提示:监护人居住证与住房证明须在同一登记镇域内。
(四)津南区合法务工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提示:在津南租房的居住证持有人,必须具备津南区务工证明和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
1.合法务工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的劳动合同:仅上传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
②居住证持有人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2.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五险):
①自助机打印查询清单,最下方显示缴费机构;
②本人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五)适龄儿童或学生预防接种证明(无需上传照片,线下审核携带即可)
⑴微信搜索“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
⑵在下方功能栏选择“小学”→“随迁子女小学入学”,使用监护人手机注册、登录,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本次登记无效;
⑶阅读登记要求,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
⑷截屏登记完成页面并留存,作为已完成登记的佐证;
⑸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登记的申请人,请于11月底左右注意查收短信或电话通知,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需申请人本人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若申请人确实无法到场,可出具书面委托书,由委托人到场办理。
⑴津南区入学或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⑵随迁子女登记均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生本次登记资格。
⑶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后期将由学校进行证件核验,如出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本次登记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⑷完成平台信息登记、通过线下审核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入学,2025年8月中下旬,教育局统筹考虑其入学事宜,并电话告知结果。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安置,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或转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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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小学2025年转学登记
按照《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及《2024年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就学申请登记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就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为其子女申请 2025 年转学登记工作安排如下:
津南区居住证持有人可申请为其共同居住的随迁子女办理小学转学登记,即现小学 1-4 年级有转学需求的在校生。
提示:津南区不同镇域内可登记申请小学转学,同一镇域内小学间不办理转学;学籍状态为休学、离校等非在校状态的学生不可办理转学。
海棠街合并在“辛庄镇”登记;
双林街、双新街合并在“双港镇”登记;
咸水沽镇、八里台镇由于学位资源紧张,无法接收小学转学申请,有转学需求的可选择其他镇进行登记(无需更换居住证地址)。
网上登记时间:
2024年10月8日10:00-2024年10月31日17:00
业务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 17:00
(请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拍好清晰的照片,做好上传准备。)
(一)津南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照片(父母一方即可);
(二)外地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
(父母双方均需提交,若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须上传双方户口页及结婚证)及学生本人页的照片(需为同一户口本);
(三)津南区住房证明:
津南区房产证基本信息页(若房产证尚未下发,可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及契税票照片)或津南区房屋租赁备案证明。(房主或承租人应与申请人信息一致);
提示:监护人居住证与住房证明须在同一登记镇域内。
(四)津南区合法务工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
提示:在津南租房的居住证持有人,必须具备津南区务工证明和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
1.合法务工证明:
①居住证持有人的劳动合同:仅上传基本信息页和盖章页(基本信息页须包括姓名、合同单位、合同期限等);
②居住证持有人为法人代表的营业执照(盖章页须有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字及本人签字)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2.津南区社保缴费证明(五险):
①自助机打印查询清单,最下方显示缴费机构;
②本人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①和②提交其中一种即可。
(五)适龄儿童或学生预防接种证明(无需上传照片,线下审核携带即可)
(一)搜索“津南中小学入学转学平台”
(二)在下方功能栏选择“小学”→“随迁子女小学转学”,使用监护人手机注册、登录,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本次登记无效;
(三)阅读登记要求,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照片并提交;
(四)截屏登记完成页面并留存,作为已完成登记的佐证;
(五)在规定时间完成网上登记的申请人,请于11月底左右注意查收短信或电话通知,在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完成线下审核。线下审核时需申请人本人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套,若申请人确实无法到场,可出具书面委托书,由委托人到场办理。
(一)津南区入学或转学登记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二)随迁子女登记均应为监护人本人申请并操作,注册手机需为监护人手机,严禁他人代登记,如有违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学生本次登记资格。
(三)登记信息及上传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后期将由学校进行证件核验,如出现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材料弄虚作假问题,将取消本次登记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四)完成平台信息登记、通过线下审核的学生视为监护人同意转学,2025年8月中下旬,教育局统筹考虑其转学事宜,并电话告知结果。安置学校后无故未报到的学生,视为已完成安置,后期将不再接受该学生义务教育阶段的转学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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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随迁子女2025年入学/转学工作安排
(一)入学:申请一年级入学的年龄规定:202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超龄儿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网核查,确保无学籍号方可登记)
(二)转学:申请其它年级转学的应具有对应年级的全国学籍号(六年级除外),学校将在全国学籍网核查。已经在本区就学的随迁子女,确因住房产权发生变化方可受理转学。
2024年11月1日至30日
(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登记方式。
(一)各小学于公告中提供登记二维码,家长网上预约登记。
(二)每周四、周五下午2:00-4:00持“五证”到学校现场核验。
(一)居住证持有人持“五证”只能到所对应的一所学校申请登记。依据滨海新区现有学位情况,以下学校因学位短缺不受理持“租房五证”的随迁子女预约登记。
👉塘沽区域:
朝阳小学、紫云小学、实验小学、博才小学、浙江路小学、宁波里小学、上海道小学、二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一中心小学、三中心小学、云山道学校、育才学校、远洋城小学、未来学校、师大附校、胡家园学校
👉汉沽区域:
盐场小学、中心小学、体育场小学、河西一小
👉大港区域:
大港二小、福源小学、东城小学、海滨学校、同盛学校
请家长及时调整租房地址,到所对应学校预约登记。如家长调整租房地址有困难,教体局将提供以下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供家长登记。
▶塘沽区域:
大梁子小学、河头小学、善门口小学、于庄子小学
▶汉沽区域:
茶淀小学
▶大港区域:
大港十一小学、滨湖学校、花园里小学、桃园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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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25年春季学期转学工作安排
根据天津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以及《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安排如下:
2025年春季学期接收转学申请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五年级、初中七年级至八年级,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须具备北辰区户籍,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2.北辰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在外省市或我市其它区就读的在籍学生。
注:以上“在籍学生”在全国学籍查询就读状态为“在校”。
(一)具备北辰区户籍申请转学的学生,提供居民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等材料。其中,小学中途转学还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申请转入我区学校就读的,须提供以下材料:
1.随迁子女父或母一方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实体或电子居住证及复印件。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北辰区的合法居所证明。
(1)在本区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在本区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北辰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证持有人务工就业证明。
(1)企业员工: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与天津市范围内企业或用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
(2)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投资办厂或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范围内依法确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居住地所在镇街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北辰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社会保险至少包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注:以上所提到的社会保险缴费时限须自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预约登记时间之前连续不少于3个月(至少2024年10月至2024年12月连续缴满),并保证今后义务教育阶段连续缴纳。到校现场验证时,还需提供2025年1月、2月的社险缴费证明。
5.加盖原就读学校公章的全国学籍基本信息表。申请转入小学就读的,还需提供卫生部门签发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网上登记。2025年1月2日~1月17日,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法定监护人登录“天津市北辰区中小学招生转学平台”(http://121.193.162.35)进行注册,选择相应的类别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二)资格初审。在转学登记时间内,区教育局对申请转学人员填写信息和上传佐证材料进行初审,申请人要及时登录平台查看网上初审情况。
(三)统筹安置。2025年2月10日~2月12日,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转入学生,区教育局根据学生户籍地、居住证地址以及全区各中小学学位容量等情况,统筹安置就学,并将转学名单反馈给接收学校。不服从统筹安置的申请转入学生,我区不予接收。
(四)现场验证。2025年2月13日~2月14日,学生及其监护人携带转学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接收学校进行现场验证,具体时间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核验通过后,学校予以办理相关手续,并留存复印件。不符合转学条件或现场验证未通过的,由学校当场(电话)告知家长,不予接收。
(五)到校上课。2025年2月17日,现场验证通过的学生按照接收学校要求到校上课,并在规定的学籍转办时间内,接收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学籍转入手续。家长须协调原学籍学校将学生学籍及时转入安置学校,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
1.已经在本区中小学校就读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区内不转学。已经在本区小学就读的北辰区户籍学生,因户籍迁移确需转学的,家长可在新学期开学前自行联系新户籍地周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申请转学。初中在本区范围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2.学生提供资料需真实、准确、完整,且均应为监护人申请并办理。报名及转学过程中,因学生及家长提供虚假证件信息、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学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学未成功的,由申请转学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3.各校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接收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转学学生,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现象。区教育局将加强督导检查,一经发现将按照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2025年春季学期学生用书已依据上一学期在籍人数完成预定,部分转入学生可能存在无法配齐教材的情况,需与转入或转出学校做好沟通,自备教材。
5.学生转学全过程由北辰区教育局统一安排,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指定、委派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办,请家长切勿轻信各类机构及个人代办承诺,谨防被骗。
转学咨询电话
022-26390388
(工作日8:30—11:30,13:30—17:30)
(上下滑动查看全部)
2025年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高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实施办法
(一)入学:申请一年级入学的年龄规定:202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超龄儿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网核查,确保无学籍号方可登记)
(二)转学:申请其它年级转学的应具有对应年级的全国学籍号(六年级除外),学校将在全国学籍网核查。已经在本区就学的随迁子女,确因住房产权发生变化方可受理转学。
2024年11月1日至30日
(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区接受小学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登记方式。
(一)各小学于公告中提供登记二维码,家长网上预约登记。
(二)每周四、周五下午2:00-4:00持“五证”到学校现场核验。
(一)居住证持有人持“五证”只能到所对应的一所学校申请登记。依据滨海新区现有学位情况,以下学校因学位短缺不受理持“租房五证”的随迁子女预约登记。
👉塘沽区域:
朝阳小学、紫云小学、实验小学、博才小学、浙江路小学、宁波里小学、上海道小学、二中心小学、草场街小学、一中心小学、三中心小学、云山道学校、育才学校、远洋城小学、未来学校、师大附校、胡家园学校
👉汉沽区域:
盐场小学、中心小学、体育场小学、河西一小
👉大港区域:
大港二小、福源小学、东城小学、海滨学校、同盛学校
请家长及时调整租房地址,到所对应学校预约登记。如家长调整租房地址有困难,教体局将提供以下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供家长登记。
▶塘沽区域:
大梁子小学、河头小学、善门口小学、于庄子小学
▶汉沽区域:
茶淀小学
▶大港区域:
大港十一小学、滨湖学校、花园里小学、桃园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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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疆综合保税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5年在东疆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预约登记通知
根据《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5年在滨海新区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的实施办法》《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等要求,结合东疆综合保税区教育实际情况,启动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东疆综合保税区接受义务教育预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随迁子女是指在本市申领取得天津市居住证(以下称居住证)的境内来津人员的随迁子女(以下称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
(一)入学:申请一年级入学的年龄规定:2024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超龄儿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网核查,确保无学籍号方可登记)
(二)转学:申请其它年级转学的应具有对应年级的全国学籍号(六年级除外),学校将在全国学籍网核查。已经在滨海新区就学的随迁子女,确因住房产权发生变化方可受理转学。
2024年 11月 1 日至 30 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东疆接受小学教育应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在有效期内的东疆区域范围内申请登记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东疆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取线上登记、线下审核的登记方式。
(一)线上登记
2024年11月1日至30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家长网上填写随迁预约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材料照片,新区于10月30日统一开网登记,网上填写操作流程如下:
“世纪微校云”公众号二维码
第一步: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关注;或搜索“世纪微校云”公众号,点击关注;
第二步:关注并进入“世纪微校云”公众号之后,点击底部菜单“转学登记—转学登记入口”;
第三步:在输入框内输入学校名称(关键字即可如:东疆外国语),然后点击搜索图标;
第四步:在弹出的框里,点击学校名称,名称进入到输入框里后,再点击“入学登记填报”;
第五步:输入手机号码,获取验证码,点击登录;
第六步:按照页面提示及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按钮。
其他说明:
1.同一个手机号码,可以为多个学生填报信息。填写完第一个学生时,若想填写第二个学生,请点击填写页面右上角的“增加学生”按钮为第二个学生填写信息;
2.在学校审核过程中,可能会通过“世纪微校云”公众号向家长发送通知,请家长不要取消关注
(二)线下材料审核时间
线上审核通过后,每周四、周五下午2:00-4:00持“五证”原件、复印件、三张蓝底一寸照片到学校现场核验。
(三)材料审核地点: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东疆外国语学校(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银川道1号)
(四)辖区范围:瞰海轩小区、上东花苑小区、凌波轩小区、海语城小区、贻海观澜小区以及东疆金融贸易中心。
(五)登记咨询电话:022-25708253 ,022-25708254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2:00-4:00)
(一)居住证持有人持“五证”只能到所对应的一所学校申请登记。
(二)港澳台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境内非津户籍的,拟就读的港澳台学生参照此办法进行学位登记。
(三)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东疆外国语学校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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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城随迁子女2025年
秋季小学入学转学预约登记将启
根据天津市教委、滨海新区教体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关于调整生态城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转学政策的通知》及区域教育实际情况,生态城就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5年秋季预约登记工作发布通知。
登记对象
(一)一年级入学:申请2025年秋季在生态城小学入学的外省户籍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学校将进行学籍核查,已经建立学籍的,取消其预约登记资格。
(二)其他年级转学:申请2025年秋季转入生态城小学二、三、四、五年级就读的学生,应具有对应年级的全国学籍号,学校将在全国学籍网核查。
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日9:00(网上预约登记系统开放)至2024年11月29日16:00(系统关闭)
登记方式
请家长在本通知规定的网上预约登记时间内,登录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信息平台(http://jtj.eco-city.gov.cn/)网站,使用学生身份证号先注册后登录,再按要求填写学生信息、上传附件图片(须为原件图片),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
审核人员将对已经上传的学生材料、学生学籍情况等进行核查,2024年11月6日上午10:00起,已提交材料的家长可再次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需补充相关材料的,请家长根据审核意见,及时点击上传有关材料;审核通过的,请家长下载预约登记回执单并保存完好,作为2025年(预计6月-8月期间,具体以当年通知为准)生态城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现场报名核验的依据。
网上登记所需材料
(一)生态城居住证
由生态城户籍管理部门签发的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须为学生的父亲或母亲,证件须在有效期内。
(二)全家户口簿
学生父母及本人的户口簿。父母和学生户口如未在一个户口簿上,需提供佐证材料以判断父母和子女关系。
(三)居住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生态城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购房产的不动产登记证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其中房产尚未交付使用的,须同时提供生态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重点提示:
1.随迁子女申请小学转学预约登记,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生态城所购房产为二手房的,须满足2024年7月31日生态城发布的《关于调整生态城小学转学和初中入学、转学政策的通知》中关于二手房持有时长、“六年一学位”住房学位控制时长等要求。
2.鉴于生态城整体学位紧张,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未在生态城购置房产的,暂无法由生态城区域内学校接收就读,将协调新区其他区域学校予以接收。
(四)工作及社保证明
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务工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并提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请下载打印附件承诺书,使用规范字体手写签字后在系统中上传)。
请家长按照上述要求,在系统依次上传(一)至(四)所有材料的原件图片,如需补充其他材料,请及时提供并上传。
特别说明
1.居住证持有人必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的预约资格。如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将不予登记。网上提交的先后顺序与后续正式报名及录取无关。
2.生态城2025年小学入(转)学报名工作将按照市、区有关要求进行。请预约登记成功的家长务必关注2025年正式报名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到现场履行报名和资料核验手续。届时生态城教体局将对居住证持有人社保缴纳的真实性和连续性(2024年11月至2025年正式报名期间连续缴纳)进行核查,如未到现场报名或材料不符合要求,本次登记视为无效。
3.生态城教体局将结合2025年各小学学位情况和2024年11月完成登记的有效数据,对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的入(转)学进行统筹安排,网上资料审核和后续现场核验学校不一定为接收学校。
4.港澳台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为境内非津户籍,且拟申请2025年9月在生态城就读小学的,须参照本办法在规定时间进行预约登记。
5.本办法解释权归中新天津生态城教育体育局所有。
咨询方式
滨海小外一部022-25264545、滨海小外二部022-66196659、滨海小外三部022-65637528、滨海小外四部022-22989160、滨海小外海博学部022-25989133;
实验小学:022-25265317;
南开小学:022-25265000;
北师大附校:022-67956000;
新华北岛学校:022-26488959(原咨询电话022-67289251停用);
监督电话:022-67289022。
电话咨询时间:预约登记期间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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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保税区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2025年在天津港保税区接受义务教育(小学阶段)预约登记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天津港保税区(以下简称“保税区”)教育实际,将启动2025年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保税区接受义务教育预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预约
请家长根据各学校的二维码进行预约登记,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到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网上预约开网登记时间为10月30日上午8:00至11月29日下午4:00,请家长自行下载附件《2025年天津港保税区小学随迁子女预约登记表》,提前填写相关内容。
(二)现场审核
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每周四、周五下午2:00-4:00到学校现场审核。
(一)空港区域2025年9月就读一、二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学校 (天津港保税区东六道39号)
咨询电话:022-84841184
(二)空港区域2025年9月就读三、四、五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空港实验小学(天津空港经济区兴宇路50号)
咨询电话:022-59096708
(三)空港区域2025年9月就读六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逸阳空港小学(天津港保税区景康路16号)
咨询电话:022-87331299
(四)临港区域2025年9月就读一至六年级的学生
现场审核登记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实验学校(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黄埔江道229号)
咨询电话:022-59892612
(一)在有效期内的保税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保税区合法居所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保税区的务工就业证明:(1)个体经营的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在本区域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事业单位务工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在本区域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后应及时提交卫生部门签发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2025年天津港保税区小学随迁子女预约登记表》。
(一)本次预约登记的对象是2025年秋季学期入学或转学的小学阶段随迁子女。
(二)申请一年级入学的年龄规定:2025年小学入学的适龄儿童应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超龄儿童,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网核查,确保无学籍号方可登记)。
(三)申请其它年级转学的应具有对应年级的全国学籍号(六年级除外),学校将在全国学籍网核查,确保拟申请转入年级相对应方可登记。
(四)居住证持有人要确保所提供材料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子女入学资格。
(五)此次登记地点不一定为接收学校,届时将根据区内学校的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置,望各位家长知悉。
(六)完成本次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实际入学还需参加2025年保税区教育部门组织的现场招生报名(具体要求届时将另行通知)。2025年秋季学期的随迁子女的具体招生录取工作,保税区教育部门将依据预约及现场招生申请登记的有效数据统筹安排,在解决本区户籍人员子女就学需求的前提下,先统筹解决持有“住房”四证随迁子女的学位。若出现空余学位且又不能完全容纳所有“租房”四证随迁子女入学需求时,按照相关政策进行安排。不参加预约登记的随迁子女将不予解决学位。
(七)一年级入学录取结果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转学录取结果将于转年8月下旬(开学前一周)由录取学校通知家长。
本通知适用于2025年秋季学期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入学转学预约登记工作,解释权归天津港保税区文教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2025年天津港保税区小学随迁子女预约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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