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汕尾出台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意见

政务   2024-12-04 17:11   广东  
日前,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汕尾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工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快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完善诉源治理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社会秩序的稳定和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了解,《意见》遵循坚持党的领导、自愿、合法等原则,致力于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检司参与、社会支持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实现行政争议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的工作目标。
在工作措施方面,《意见》强调要强化前端预防化解,包括加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常态化开展行政纠纷排查并及时通报,加强纠纷基层共治,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形成“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的高效调解模式。
此外,《意见》还指出要凝聚纠纷化解合力,开展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并加强沟通协调;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强化重大案件会商研判,妥善解决行政争议;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化解,拓宽参与途径。
《意见》还要求加强配套保障措施,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强化纠纷分析研判,提出治理建议以减少行政争议。
如何确保工作机制有效运行?《意见》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督促。另一方面,注重宣传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多形式宣传推广,引导群众通过协调化解途径解决行政争议。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中还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方案及调解工作规则,明确了调解中心的设立、诉前调解案件的条件和范围、工作流程等具体内容,以及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范围、机制、诉调对接机制、司法确认、强化配套保障等相关细则,为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工作提供了全面且细致的规范与指引,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的规范化与专业化水平。
此次行政争议全程协调解纷机制的建立,是汕尾市在法治建设领域的又一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行政纠纷化解的质量与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还将进一步优化汕尾市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坚实保障。接下来,汕尾将持续探索创新,不断完善相关机制,为构建法治社会贡献更多力量。


来源|南方+

编辑林晋巧

责编|杨明森

审核许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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