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省内户籍可以申请贵州毕业生求职补贴吗?

民生   2024-11-03 11:57   贵州  

小伙伴们注意啦

贵州省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已经开始申请了

不少小伙伴在问

非贵州省户籍是否能申请

先说答案

在贵州省内就读的

符合条件的省外户籍毕业生可以申请的



贵州2025届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以下7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6.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7.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注:同时符合多个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发放对象不区分省内、省外户籍


此外小编还给大家汇总了

贵州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常见问题

以及详细的申请指南

一起来看看吧


01
专科、本科阶段申领过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在本科、研究生毕业是否可以再次申领?

一次性求职补贴业务每名毕业生只能申领一次,如以前申领过贵州省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则不能重复进行申领。



02
准备升学的同学是否可以申请?
不提倡但暂未禁止,请尽可能确定自己的就业、升学意愿,申请过程中有个人诚信承诺(例如专升本,专科毕业申请了,本科毕业就不可以再申请)。


03
审核通过了补贴什么时候到账?
审核通过后,还有学校公示的环节,对公示完成无异议的,统一办理资金拨付,过程需要一定时间,请耐心等待,原则上将于2024年12月20日前拨付完毕。学校对应审核人社部门咨询电话可在申报系统内查询。


04
因个人疏忽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怎么办?
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05
大数据校验不通过怎么办?

对通过大数据校验困难身份,反馈申请资格有效的,申请人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而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须出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材料清单如下:




06
提交后发现填写错误怎么修改?
学校未审核可以主动撤回(重新进入补贴申请模块,再次提交申请信息,系统将记录保存最新提交的申请信息),如果学校已审核,可请学校“审核不通过”,或联系对应审核人社部门“审核不通过”,修改后再重新提交审核。学校、人社部门联系电话请在申报系统内具体查询。


07
系统默认使用社会保障卡申领补贴是否能够修改、
系统自动查询申请人如果已经申领社会保障卡,并且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是激活状态,则自动显示社保卡银行账户信息,并且不能修改,补贴审核通过后资金拨付在社会保障卡上。如果未申领社会保障卡(或者社会保障卡不可用),则申请人可以填写本人任一银行卡账号。社会保障卡有关问题请咨询12333。因银行卡状态异常(如:挂失、冻结等)导致补贴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08
提交了申请但是一直没有审核怎么办?
在集中申请期间,部分学校申请审核量较大,学校联系电话可在申报系统内查询。

贵州省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指南


01

发放标准


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困难毕业生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


02

发放原则


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03

发放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以下7类毕业生

1.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2.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或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3.父母双方(单方)或本人持有效《残疾人证》的毕业生;

4.城镇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6.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的毕业生;

7.孤儿(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毕业生。


注:同时符合多个困难类别的毕业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类别申报,不得重复享受发放对象不区分省内、省外户籍


04

申请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2日


05

网上申请渠道


①“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

②“贵州人社”APP

③“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方网站

https://gzrswt.gzsrs.cn




06

申请材料清单



07

申领发放程序


(一)毕业生个人申请(10月21日至11月12日)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贵州人社”微信小程序、“贵州人社”APP或登录“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方网站,根据操作提示完成注册并登录个人账号,进入“个人服务—求职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后,点击“提交”完成网上申报。对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提交申请后,可在用户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事进度。

(二)学校初审(10月23日至11月15日)

各学校明确专人登陆“贵州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入“单位服务—求职补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院校初审”页面,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主要内容:一是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二是系统校验比对不通过的毕业生,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审核不通过的,须注明原因并通过系统反馈至毕业生本人。

(三)人社部门复核(10月23日至11月18日)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学校所在地人社部门登录“贵州省劳动力培训就业信息系统”进入“个人服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对通过学校初审的毕业生信息和佐证材料进行复核,并将结果反馈各相关学校。

(四)学校公示(11月27日前)

复核结束后,学校应在系统内导出通过复审人员名单,并在校园内及院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涉及毕业生个人隐私敏感信息,原则上不予公开。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将公示情况报送当地人社部门。

(五)拨付资金(12月20日前)

12月10日前,各地财政部门根据同级人社部门提供的用款计划,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同级人社部门。各地人社部门在核验公示结果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提供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者个人银行账户。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2月20日前完成。

07

咨询电话


系统使用技术问题请拨打客服热线:4006702777,按3;

政策问题请咨询学校或审核对应市(自治州)、县(市、区、特区)人社局,联系电话请在申报系统内查询。


来源:贵阳本地宝

主办:清镇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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